发布部门: 湖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鄂建办[2009]1号
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武汉市交委、有关城市交通局:
根据国家财政部出台的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为认真做好2009年全省公交燃油补贴的准备工作,现就统计核查公交基础数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查的依据和内容
统计核查依据国家财政部2006年下发的《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行财政补贴的意见》、最近财政部《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征求意见稿》和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统计核查的内容详见附表一、二。数据截止时间为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统计核查的方法
统计核查以市(县)为单位为进行,由市(县)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填报。填报的数据(附表一、二),经主管部门统计、核实、盖章后,送交警车管部门(船舶送海事部门)核查盖章后方为有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有关要求
燃油补贴涉及公交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公共安全和稳定。各市(县)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组成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靠。
各地基础数据务必于元月二十二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省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周金华 电话:027-68873027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 邮编:430071二00九年元月七日
附件1:城市公交运营车船牌证统计表(略)
附件2: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基础资料统计表(略)
发布文号: 鄂建办[2009]1号
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武汉市交委、有关城市交通局:
根据国家财政部出台的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为认真做好2009年全省公交燃油补贴的准备工作,现就统计核查公交基础数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查的依据和内容
统计核查依据国家财政部2006年下发的《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行财政补贴的意见》、最近财政部《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征求意见稿》和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统计核查的内容详见附表一、二。数据截止时间为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统计核查的方法
统计核查以市(县)为单位为进行,由市(县)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填报。填报的数据(附表一、二),经主管部门统计、核实、盖章后,送交警车管部门(船舶送海事部门)核查盖章后方为有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有关要求
燃油补贴涉及公交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公共安全和稳定。各市(县)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组成专班,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靠。
各地基础数据务必于元月二十二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省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周金华 电话:027-68873027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 邮编:430071二00九年元月七日
附件1:城市公交运营车船牌证统计表(略)
附件2: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基础资料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