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离婚时产生的债务有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有可能是个人债务。
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仅是一方个人债务,那么举债方自行承担。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实际上是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
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家庭承包经营所的债务;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如果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不需要双方承担,只要举债方承担债务即可。
一般属于个人债务有: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