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8]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宁波市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宁波市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为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确保北京奥运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关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坚决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宁波输出北京及奥运举办城市的食品药品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确保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监督网络作用,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和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第一责任、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统分结合机制的作用,坚持部门与区域联动,在有关监管部门各司其责的基础上,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调查排摸工作,摸清我市输奥运举办城市食品情况,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四)严格执法,全力整治。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造成危害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监督和应急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坚决依法监督整改。
三、工作重点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全面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标准化的应用率和覆盖率;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实施模式;加强无公害认证和管理,实行农产品、水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扩大检测范围和数量,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和县以上农批市场产品的抽检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整顿,严格执法,打击违禁产品流通和使用。全面掌握宁波农产品输出北京及奥运举办城市情况,进行质量监控。
2.确保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全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工程”。开展对地产重点产品生产的规范化建设,坚持标准,改进工艺,控制薄弱环节;对输出北京和奥运举办城市的食品,摸清底数,重点关注,严格监督,坚持标准,规范生产。重点开展对干制海产品、茶叶、年糕、豆制品和桶装水等产品的监管和监测。严厉查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生产不符合QS实施细则和通则要求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危害的,吊销许可证;要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原辅料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生产过程卫生条件和出厂检验情况等,加强对高风险企业的巡查力度。
3.加强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全面启动“重点食品源头控制和市场准入工程”。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生猪屠宰场、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菜市场等关键控制点的检查监管,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检查供应我市举办奥运活动的菜篮子商品;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增加食品检测批次,加强对生猪“瘦肉精”检测;对供应学校、宾馆、饭店的配送公司食品,实行检验检测,严格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制度。加大监管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
4.加强餐饮环节整治。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餐饮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管,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各类宾馆饭店的饮食卫生监管,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对风景旅游区的餐饮业、农家乐旅游点、农村集体聚餐、企业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开展卫生执法检查,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宁波消费者和来宁波旅游、采访的国内外客人的饮食安全。加强对饮用水生产、销售各环节的专项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及时有效处置食物中毒事件。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原料药监管。有关部门要开展原料药生产情况摸底调查,包括化工企业生产直接用于药品的化学活性成份,药品生产企业和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无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药或药用活性物质以及出口情况;全面排查肝素钠生产和肝素钠(粗)制品提取加工情况;对国家实行目录管理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实施调查登记;对生产无药品批准文号原料药或药用活性物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化工企业要加强监督,规范其在国内的销售行为,严禁无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GMP证书的原料药直接用于药品制剂生产。
2.加强兴奋剂治理。加强兴奋剂生产源头专项整治,生产《兴奋剂目录》中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必须取得批准文号,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不得擅自生产;对已取得批准文号和GMP证书的企业,要重点检查生产原料、产量和销售流向;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都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在产品说明书上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否则一律禁止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批发企业和所有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开展反对滥用兴奋剂宣传,禁止非法发布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销售信息和网上非法销售行为,形成人人抵制非法销售兴奋剂的社会氛围。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要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撤销药品批准文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疫苗、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的监管。全面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对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疫苗、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和有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品种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样;深入开展注射剂品种原辅料采购合法性、成品出厂检验和标签说明书执行等专项检查;加强对疫苗、注射剂产品的技术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品种进行跟踪抽验;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人,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网上实时监控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辖区内特殊药品不发生流弊事件。
4.加强监督抽验和违法广告监管。有针对性开展药品监督性抽验,特别要强化对不良反应和违法广告严重,涉嫌添加化学物质的中药制剂,进行专项监督抽验;建立违法广告发布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广告协查机制,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产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控制措施;完善违法广告监测体系,规范违法广告的移送机制,逐步规范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5.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坚决整治挂靠经营、非法渠道进货、非法走票、原料药进货渠道混乱、医药化工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原料药和兴奋剂等行为,进一步巩固“药品冒充非药品”整治成果。查处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规范和净化药品市场秩序,努力实现药品市场安全可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定期检查,加强协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评,及时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精心安排,落实责任。从现在起至今年9月底,分若干阶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五月份进行再动员和部署,6月份到7月底为全面整治阶段,8月份到9月底为建立长效机制和巩固提高、全面总结阶段。要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安排检查力量,确保任务全面完成;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督查,严肃纪律,全面落实责任制,对于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署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责任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提高公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