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发改[2011]817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阳光人寿〔2011〕1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35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27700万股,占比98.26%;天汇恒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800万股,占比1.74%。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发布文号: 保监发改[2011]817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阳光人寿〔2011〕1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35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27700万股,占比98.26%;天汇恒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800万股,占比1.74%。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