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409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山东分公司的请示及补充材料(安保文〔2010〕210号、安保文〔2011〕23、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山东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409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山东分公司的请示及补充材料(安保文〔2010〕210号、安保文〔2011〕23、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山东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