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2011)

2020年07月15日14:08:32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293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存款处置的请示》(安联发〔2011〕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的9笔资本保证金存款合计1亿元人民币,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静安支行营业室。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