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293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存款处置的请示》(安联发〔2011〕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的9笔资本保证金存款合计1亿元人民币,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静安支行营业室。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293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存款处置的请示》(安联发〔2011〕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的9笔资本保证金存款合计1亿元人民币,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静安支行营业室。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