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17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1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2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笔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17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1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2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该笔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