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173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张琴南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信保发〔2011〕2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张琴南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173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张琴南精算责任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信保发〔2011〕2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张琴南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