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江苏分公司的批复

2020年07月15日10:30:24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国际[2010]161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江苏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江苏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1612号)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江苏分公司的请示》(tmnch〔2010〕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苏州市筹建江苏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须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