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个人提供劳务取得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前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月工资5000元,如果劳务所得月收入未超过5000元的话,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月工资5000至8000,超过需要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8000至12000的,超过8000的部分需要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12000至25000的,超过12000的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25000至35000的,超过25000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35000至55000的,超过35000的部分需要缴纳30%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55000至80000的,超过部分需要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超过80000的,超过部分需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