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2020年07月15日06:38:27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国际[2010]25号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分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三井住友保发〔2009〕21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经审查,西畑寿夫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5号北京发展大厦1601室。
五、该分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六、请持此批复到北京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