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0]23号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0]23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友沪人2009-295号)收悉。经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的40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