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审计署
发布文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5号
2008年9月起,审计署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为目标,组织审计机关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了连续3年的全过程跟踪审计。3年来,全国审计机关先后投入11 648名审计人员,对规划投资7678亿元的27 902个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17 329个已完工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算审计,发出审计情况通报4377份,各类审计报告、简报14 680份,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底对第五批规划总投资3231.44亿元的13 635个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其中审计署直接审计了规划总投资2031.80亿元的93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并对完成投资132.17亿元的188个工程项目实施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随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基本完成,跟踪审计工作也已基本结束。以前年度审计结果已分别向社会公告,现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将审计署2011年度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大成就
审计结果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顺利实现了“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重建目标,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灾区城乡居民生活生产条件极大改善。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对口支援省市始终把解决灾区居民住房问题作为恢复重建的重中之重,优先推进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震后一年完成震损住房维修加固,一年半完成农村住房重建,两年基本完成城镇住房重建。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共维修加固农村住房292.14万套,城镇住房145.67万套;新建农村住房190.85万套,城镇住房29.09万套;恢复重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项目1836万个。经过3年努力,妥善解决了灾区群众住房问题,城乡居民住上了安全美观的房屋,村庄和村落规划布局合理,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二是灾区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大幅度提高。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对口支援省市坚持优先恢复重建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有序恢复完善社会福利、就业和社会保障、广播影视、基层政权等公共服务设施。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已累计恢复重建3941个学校项目、2979个医疗机构项目,新建一大批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这些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安全可靠、设施装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备,灾区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实现了历史性飞跃。
三是灾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共恢复重建了2810个交通项目、619个水利项目、1265个能源项目、311个通信项目、1030个市政公共设施等城镇项目,建设了2000个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项目。都江堰至映秀高速公路、成都至都江堰铁路等一大批关系灾区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38个重建城镇拔地而起,为灾区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震损水库全部除险加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灾区防灾减灾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灾区产业迅速恢复并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灾后恢复重建中,中央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对口支援省市把产业重建作为灾区发展振兴的基础,坚持产业重建与转变生产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累计恢复重建了5298个产业项目、6407个市场服务项目,恢复和新建了一批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5566户规模以上震损工业企业已恢复生产,引进了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优势企业,建成了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汶川县映秀镇和水磨镇、北川新老县城等重点城镇建成了旅游名镇,灾区产业经济发展实现了再生性跨越,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主要经济指标都超过了震前水平。
二、2011年审计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1年度跟踪审计的939个项目2031.80亿元规划总投资中,发现有63个项目、26个施工单位、4个勘察设计单位、8个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规、勘察设计不到位的问题(详见附件1至附件4)。审计指出后,各相关单位和相关灾区政府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认真整改。具体情况是:
(一)15个项目不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5个项目进度较慢,6个项目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4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仍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注意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对未完工项目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对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问题,有关建设单位已经或者正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验收工作;对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正在补办土地审批手续。
(二)16个项目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程序,直接指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问题;2个项目存在招投标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6个项目违规转分包承包的工程。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鉴于部分项目已经完工,相关灾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发文要求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有关建设单位修改完善了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今后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22个项目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未经批准改变建设内容、设计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13个项目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灾区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建设单位就设计变更、改变建设内容的问题,向原审批部门申请调整;并要求相关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资金核算工作,加强投资控制。
(四)26个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不按合同规定配备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中存在不按规范操作、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其中14个项目存在某些缺陷或隐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理,对有关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成有关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项目缺陷采取或正在采取修复、拆除返工等补救措施。
(五)4个设计单位存在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设计,设计方案不周全、不细致,致使4个重建项目存在工程缺陷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进一步调查后,已要求有关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完善设计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新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整改,并对相关设计单位作出了处理,追究了相关设计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8个监理单位存在对有关项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或未按规定到场执行监理任务,或监理日志记录无监理人员签字、监理资料不完整,以及个别监理单位违规收取施工单位补助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强项目工程监理,有关监理单位已经或正在完善监理资料,规范材料进场报验和抽验程序以及旁站监理工作;对违规收取补助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七)审计署重点跟踪审计的5批560个项目中,截至2011年9月底,仍有118个项目尚未完工,有277个已完工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导致上述395个项目无法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署对55个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和133个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发现,各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完成投资额不准确、多计工程款等问题,审计共核减工程价款4.77亿元,占送审金额63.53亿元的7.51%。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灾区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正在制定措施加快未完工项目建设进度,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做好已完工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开展工程结算审核,推进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对于多计的工程款,相关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核减。
3个受灾省和北京等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市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
附件1:63个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
附件2:26个施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
发布文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5号
2008年9月起,审计署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为目标,组织审计机关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了连续3年的全过程跟踪审计。3年来,全国审计机关先后投入11 648名审计人员,对规划投资7678亿元的27 902个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17 329个已完工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算审计,发出审计情况通报4377份,各类审计报告、简报14 680份,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底对第五批规划总投资3231.44亿元的13 635个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其中审计署直接审计了规划总投资2031.80亿元的93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并对完成投资132.17亿元的188个工程项目实施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审计。随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基本完成,跟踪审计工作也已基本结束。以前年度审计结果已分别向社会公告,现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将审计署2011年度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大成就
审计结果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顺利实现了“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重建目标,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灾区城乡居民生活生产条件极大改善。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对口支援省市始终把解决灾区居民住房问题作为恢复重建的重中之重,优先推进城乡居民住房重建。震后一年完成震损住房维修加固,一年半完成农村住房重建,两年基本完成城镇住房重建。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共维修加固农村住房292.14万套,城镇住房145.67万套;新建农村住房190.85万套,城镇住房29.09万套;恢复重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项目1836万个。经过3年努力,妥善解决了灾区群众住房问题,城乡居民住上了安全美观的房屋,村庄和村落规划布局合理,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二是灾区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大幅度提高。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对口支援省市坚持优先恢复重建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有序恢复完善社会福利、就业和社会保障、广播影视、基层政权等公共服务设施。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已累计恢复重建3941个学校项目、2979个医疗机构项目,新建一大批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这些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安全可靠、设施装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备,灾区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实现了历史性飞跃。
三是灾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共恢复重建了2810个交通项目、619个水利项目、1265个能源项目、311个通信项目、1030个市政公共设施等城镇项目,建设了2000个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项目。都江堰至映秀高速公路、成都至都江堰铁路等一大批关系灾区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营,38个重建城镇拔地而起,为灾区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震损水库全部除险加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灾区防灾减灾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灾区产业迅速恢复并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灾后恢复重建中,中央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对口支援省市把产业重建作为灾区发展振兴的基础,坚持产业重建与转变生产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截至2011年9月底,3省灾区累计恢复重建了5298个产业项目、6407个市场服务项目,恢复和新建了一批产业园区、产业集中发展区;5566户规模以上震损工业企业已恢复生产,引进了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优势企业,建成了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汶川县映秀镇和水磨镇、北川新老县城等重点城镇建成了旅游名镇,灾区产业经济发展实现了再生性跨越,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主要经济指标都超过了震前水平。
二、2011年审计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1年度跟踪审计的939个项目2031.80亿元规划总投资中,发现有63个项目、26个施工单位、4个勘察设计单位、8个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规、勘察设计不到位的问题(详见附件1至附件4)。审计指出后,各相关单位和相关灾区政府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和认真整改。具体情况是:
(一)15个项目不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5个项目进度较慢,6个项目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4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仍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注意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对未完工项目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对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问题,有关建设单位已经或者正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验收工作;对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正在补办土地审批手续。
(二)16个项目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程序,直接指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问题;2个项目存在招投标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6个项目违规转分包承包的工程。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鉴于部分项目已经完工,相关灾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发文要求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有关建设单位修改完善了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今后要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22个项目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未经批准改变建设内容、设计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13个项目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灾区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建设单位就设计变更、改变建设内容的问题,向原审批部门申请调整;并要求相关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资金核算工作,加强投资控制。
(四)26个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不按合同规定配备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中存在不按规范操作、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其中14个项目存在某些缺陷或隐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理,对有关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成有关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项目缺陷采取或正在采取修复、拆除返工等补救措施。
(五)4个设计单位存在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设计,设计方案不周全、不细致,致使4个重建项目存在工程缺陷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进一步调查后,已要求有关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完善设计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新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整改,并对相关设计单位作出了处理,追究了相关设计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8个监理单位存在对有关项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或未按规定到场执行监理任务,或监理日志记录无监理人员签字、监理资料不完整,以及个别监理单位违规收取施工单位补助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关建设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强项目工程监理,有关监理单位已经或正在完善监理资料,规范材料进场报验和抽验程序以及旁站监理工作;对违规收取补助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七)审计署重点跟踪审计的5批560个项目中,截至2011年9月底,仍有118个项目尚未完工,有277个已完工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导致上述395个项目无法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署对55个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和133个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发现,各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完成投资额不准确、多计工程款等问题,审计共核减工程价款4.77亿元,占送审金额63.53亿元的7.51%。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灾区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正在制定措施加快未完工项目建设进度,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做好已完工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开展工程结算审核,推进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对于多计的工程款,相关建设单位已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核减。
3个受灾省和北京等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市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
附件1:63个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四川省汶川县绿化工程项目 | 汶川县81个单项绿化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比选,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涉及金额约6960万元。 | 鉴于项目已经完工,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在对该项目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造价,加强投资控制。 |
由于缺乏总体规划、方案不断变更、未进行正规设计、养护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汶川县境内的国道213线友谊隧道至寿江大桥段,在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不到一年半时间内,先后实施了4次绿化或绿化提升工程,金额合计301.03万元;都汶路绵虒至威州段道路绿化工程a标段,苗木损毁比例超过44%,其中乔木损毁比例超过50%。 | 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对损毁的苗木进行了补种补栽,严格按照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要求加强后期养护,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 ||
2 | 四川省小金县四姑娘山风景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截至2011年9月,建设资金未筹集到位,规划投资1.73亿元的8个子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完成投资0.67亿元,占规划总投资7.34亿元的9%,建设进度严重滞 后。 | 审计指出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抓紧批复下达了结余资金调整使用方案,启动了投资2600万元的双桥沟服务中心建设,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相关子项目的建设进度。 |
3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川西林业局生态修复项目 | 截至2011年9月底,该项目开工了9个子项目,完工了2个子项目,分别占规划13个子项目的69%和15%,完成投资0.37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28%,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 审计指出后,川西林业局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11年12月底,已有10个子项目开工,3个子项目完工,完成投资4107.63万元,同时,积极筹集资金,优化项目结构,加快相关子项目的建设。 |
4 | 四川大学恢复重建项目 | 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望江西办公大楼装饰工程等17个合同的施工单位,涉及合同金额2526万元。 | 审计指出后,四川大学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和投资控制,同时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国家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和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
5 | 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项目 | 该项目设计线路全长101.2公里,其中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实施其中的87.53公里。成都市申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时,按设计线路全长申请中央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导致多申请资金3965.14万元。 | 审计指出后,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11年11月22日向省交通运输厅上报了《关于调整使用s106川西旅游环线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将多申报的3965.14万元资金继续用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目前正在审批之中。 |
该项目都江堰段b合同段因道路红线与成都至青城山快速铁路重叠,完工后改线重建,造成已完工的4座涵洞等工程报废,涉及金额约87.67万元。 | 鉴于该项目已建成,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表示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动态建设联系机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 ||
6 | 四川省广元至南充高速公路项目 |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将该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直接委托给四川新隆兴土地整理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将电力工程施工委托给四川广元市地方电力公司和四川苍溪天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涉及合同金额为57万元、800万元和575万元。 | 审计指出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2010年10月,附近的其他非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爆破施工,造成广元至南充高速公路郑家浩大桥4号桥墩地系梁产生3条贯通性裂缝、桥墩基岩遭到破坏等问题。在设计单位未出具事故处置全部设计文件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于2011年6月开始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加固工程。 | 审计指出后,施工单位于2011年9月重新按照设计文件对4号桥墩进行了加固处理,经监理工程师检测,4号桥墩工程合格。目前施工单位正与事故责任方商谈索赔事宜。 | ||
7 | 四川通信服务公司部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邀请招标等方式选定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单位,涉及合同金额12 681.46万元。其中:施工合同21份,合同金额6830.74万元;设计合同11份,合同金额747.22万元;设备采购合同9份,合同金额1938.53万元;铁塔采购及施工项目合同10份,合同金额3164.97万元。 | 审计指出后,四川通信服务公司表示认真吸取教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招标投标规定。 |
8 | 四川省松潘县政务中心和行政新区公共建筑工程 | 四川省松潘县在行政新区建设的县委四大班子及其部门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际建设面积35 084平方米,按国家标准应控制在15 793平方米以内,超出国家标准122%。该项目规划总投资6781万元,计划2010年9月底完工,但截至2011年9月仅完成投资5861万元,占比86%,建设进度滞后。 | 审计指出后,松潘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调整分配使用计划,将原来没有纳入搬迁计划的金融单位和机构改革新增加的单位安排进入行政新区办公;二是优化功能配置,提高已建成区域的使用效率;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抢抓工程进度。目前,该工程主体部分已经完工,其他附属工程待2012年春季解冻后立即开工。 |
四川开江利华建筑公司将其承揽的该项目b标段工程转包给四川上源建设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925.14万元。 | 审计指出后,松潘县人民政府对该县原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作出免职处分,并约谈了四川开江利华建筑公司,要求其纠正转包行为,解除转包合同,同时对四川开江利华建筑公司和四川上源建设有限公司启动问责处罚程序。 | ||
9 | 四川省黑水县规划建设局办公楼项目 | 该项目实际建筑面积1305平方米,按国家标准应控制在486平方米以内,超出国家标准的169%。 | 审计指出后,黑水县委县政府对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主要领导作出党纪处分和免职处理。为防止闲置和浪费,黑水县将超出的建筑面积调整给县城市建设档案馆、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县重建办等单位使用。 |
10 | 四川省黑水县林业局办公楼 | 该项目实际建筑面积2484平方米,按国家标准应控制在1224平方米以内,超出国家标准的103%。 | 审计指出后,黑水县委县政府对相关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进行了问责、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目前正在对设计单位进行问责调查处理。为防止浪费和闲置,黑水县已将超出的建筑面积调整给了办公用房紧张的单位使用。 |
11 | 四川省理县第三政府办公区灾后重建项目 | 在项目未完工的情况下,该项目建设单位将履约保证金共计194.80万元退还给施工单位。 | 审计指出后,理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令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其已退还给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收回,并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基本建设制度。 |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将该项目地基处理和挡土墙工程,直接发包给四川蜀通岩土工程公司和四川诺特建设工程公司,分别涉及合同金额227.8万元和191万 元。 | 审计指出后,理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出了批评,要求其在后期工作中严格控制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同时,责令招投标监督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要求各部门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制度。 | ||
该项目安排使用的19个单位办公用房实际建设面积为15 958平方米,按国家标准应控制在8968.12平方米以内,超出国家标准78%。 | 审计指出后,理县人民政府抽派专业人员,对全县各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查核实,将该项目超标准部分的办公用房安排给目前办公用房紧张的单位使用。 | ||
12 |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成都新址重建项目 | 公安部装备财务局2009年1月批准公安部消防研究所成都新址的科研实验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面积按23 500平方米控制,但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为27 820平方米,超批准建设规模4320平方米。 | 审计指出后,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已按规定重新上报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审批,目前已获得批准。 |
13 | 四川省都江堰市金马河堤防工程 | 该项目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时,按外购砂石骨料的单价编制招标控制价,实际施工中采用就地开采利用砂石骨料,导致虚增工程造价386.25万元;按洪水期施工编制导流工程招标控制价,实际施工中有3个标段没有按招标方案实施导流工程,导致虚增工程造价720.02万元。 | 审计指出后,都江堰市发展改革局对该项目的实际工程量进行了评审,都江堰市水务局已同各标段施工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在结算中对虚增工程款和未实施部分工程款进行了扣 除。 |
14 | 四川省绵阳市代家湾雨污水提升站改造工程 | 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估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0年6月3日,但该项目已于2009年10月10日开工。开展环评和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时间均晚于开工时间。 | 审计指出后,绵阳市水务局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完善了代家湾雨污水提升站改造工程的相关建设程序;同时要求对其他项目进行自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表示认真吸取教训,今后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相关规定。 |
15 | 四川省北川县桂溪乡平安希望小学项目 |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将该项目的设计工作委托给重庆市德森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及合同金额135.30万元。 | 审计指出后,北川县教体局与重庆市德森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商,商定该项目设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的49%支付。北川县教体局表示今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
16 | 四川省三台县人大、政协办公用房项目 | 该项目建设单位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中列支灾前发生的办公楼项目建设前期费用39万元。 | 审计指出后,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1日将39万元前期费用全额返还灾后重建资金专 户。 |
17 | 四川省安县秀水镇供水工程 |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承揽管网子项工程的单位,应当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中标单位绵阳市圣鼎建筑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包范围为“可承担直径1.4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150毫米及以下其他管道工程”。但其投标文件中,直径大于150毫米的给水管道共16094米,占管道工程量的28.30%,相应投标价700.32万元,占管道工程造价的74.98%。 | 审计指出后,安县人民政府要求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认真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的罚款。 |
该工程设计单位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初步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多付此项设计费27.76万元。 | 审计指出后,安县人民政府责成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补充完善了秀水镇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目前,项目建设单位已追回实际多付的初步设计费。 | ||
18 | 四川省江油市长城实验学校灾后重建教学及辅助用房项目 | 该项目于2010年3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 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已于2011年11月7日办理了消防验收合格手续。 |
19 |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医院灾后重建供应辅助楼项目 | 该项目于2010年12月23日通过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 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已于2011年11月18日办理了消防验收合格手续。 |
20 | 四川烟草工业公司绵阳分公司灾后易地技改项目 | 该项目消防安装子项工程于2010年9月建成,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地源热泵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子项工程、弱电集成系统子项工程均于2011年5月建成,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办理建筑工程验收手续。 | 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督促各有关单位抓紧办理建筑工程和消防验收手续。目前,项目建设单位已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了消防竣工验收手续,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
21 | 四川省梓潼县石牛镇卫生院 | 该项目于2010年11月17日通过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 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已于2011年12月18日办理了消防验收合格手续。 |
22 | 四川蓝星机械有限公司灾后异地重建生产基地项目 | 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未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导致项目专项资金存款少计利息收入61.29万元。 | 审计指出后,四川蓝星机械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1日对有关账务进行调账处理,少计的利息收入已纳入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管理。 |
23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该公司灾后恢复重建项目4个单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进行招标控制,在此情况下与施工单位签订固定价合同,存在严重漏洞。 | 审计指出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已根据审计建议按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签订补充合同。 |
该公司灾后重建工程存在工程质量未纳入当地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管理、完工工程投入使用前未办理消防验收等问题。 | 审计指出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表示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国家规定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建,已完工工程及时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同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
24 | 四川省三台县政务大楼项目 | 三台县2011年新建政务大楼外墙面超标准使用中空钢化玻璃幕墙装修,面积1993.84平方米。其中,最大的一间单人办公室面积66平方米,超出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干部使用面积9平方米标准的6.3倍。 | 审计指出后,三台县已督促使用单位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调整内部人员办公室使用方案,待竣工后按编制定员核定使用面积后入驻。 |
25 | 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灾后重建项目 |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将新基地南厂区停车场工程和叶片预留场地停车场工程,直接发包给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下属的德阳东汽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合计1073万元;而且新基地停车场工程的监理单位东方咨询公司与施工企业为关联企业。东方咨询公司还在隔板厂房工程中无相应资质违规承担监理工作。 | 审计指出后,该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要求基建管理部门今后在工程发包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招投标规定执行,并要求今后在工程施工和监理发包中,严格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
在该项目隔板厂房工程施工中,中标单位中铁八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中钢结构工程以劳务分包或联合施工的形式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云南鼎固实业有限公司、中铁八局昆明铁路房屋建筑有限公司,涉及金额分别为1887.10万元、500万元;中铁八局昆明铁路房屋建筑有限公司又将工程再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四川畅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金额400万元。 | 审计指出后,中铁八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要求各工程项目部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加强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避免违法分包问题再次发生。 | ||
26 | 四川省绵阳师范学院重建项目 | 该项目磨家主校区学生公寓二标招标过程中5位评标专家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对投标人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严重不平衡的投标报价提出质询,最终应作废标处理的该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中标。 | 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已提请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追究相关评标专家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责任。 |
该项目教学楼、图书馆、综合楼等工程所占用的约500亩土地已完成征地,另有136亩土地已取得用地许可,已建成7栋学生公寓并投入使用。由于绵阳市城市规划调整,截至2011年9月底,上述土地仍未办理土地使用证。 | 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抓紧着手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目前该项目土地使用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 ||
该项目中的学生公寓一标段、二标段工程分别于2010年3月、9月建成投入使用,截至2011年9月底,均未办理建筑工程和消防验收手续。 | 审计指出后,绵阳师范学院已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正在抓紧办理之中。 | ||
27 | 四川省中江县万福镇、广福镇等9个乡镇党政办公楼项目 | 中江县2011年新建的9个镇党政办公楼层高达到3.6米至4.2米,超出标准层高3.3米的规定。同时,2个镇在党政机关办公楼重建中,违规规划建设广场6591.49平方米、花园3647.78平方米。 | 鉴于审计时工程已完工,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表示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中江县万福镇、冯店镇已取消实施广场和花园建设项目。 |
28 | 四川省广元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项目 | 该项目原计划在2011年12月底竣工并投入运行,实际于2011年6月签订施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2年8月,截至2011年9月底,完成投资2690万元,占总投资13 118万元的21%,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 审计指出后,广元市政务中心已采取倒排工期、加大人力和机械投入等7项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
29 | 四川省道105线青川县城至绵阳界段工程 | 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早于2008年10月23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 | 审计指出后,广元市交通局表示认真吸取教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今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
30 | 国道212线元坝至苍溪段工程 | 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早于2008年10月23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时间。 | 审计指出后,广元市交通局表示认真吸取教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今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
绿化工程未按设计图施工,该项目图纸设计为两排植物,实际施工中只种植了单排植物,局部路段未种植树木,未达到图纸设计要求。 | 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返工,补栽了植物,局部路段补种了树木。 | ||
31 | 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项目 | 该项目于2008年11月开工,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 | 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已按规定补办了初步设计的批复手续。 |
32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源小学项目 | 该项目于2009年8月开工,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复。 | 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已按规定补办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手续。 |
33 | 四川省广元市金子山至青川县城公路(含酒家垭隧道)项目 | 该项目为灾前在建灾后续建的项目,项目总投资41 400万元。灾后续建时未按规定重新进行招投标,就确定由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也未与施工单位重新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工期等内容。 | 审计指出后,广元市人民政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青川县完善相关手续,青川县交通局现已补签书面施工合同。 |
34 | 四川省广元市广电中心项目 | 该项目网络设备估算投资220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该单项工程已支付合同款760.18万元,超估算投资540.18万元,投资控制不严格。 | 审计指出后,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广元市人民政府已调整了该项目相关工程投资概算。 |
35 | 四川省广元市机场连接线道路工程 | 该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绿化单项工程投资估算18.1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26.99万元,增加投资408.86万元,投资控制不严格。 | 审计指出后,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广元市人民政府已调整了该项目相关工程投资概算。 |
36 | 陕西省道309线勉县水磨湾至略阳县北河沟段公路灾后修复改建工程 | 该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委托陕西中达公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西安公路研究院进行设计,合同金额分别为216万元和370万元。 | 审计指出后,汉中市公路局表示认真吸取教训,今后在项目建设中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在其他项目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规定。 |
37 | 陕西省略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暨国土资源服务业务综合楼项目 | 该项目总投资24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40万元,略阳县国土资源局投入专项扶持资金1240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略阳县国土资源局1240万元未到位。 | 审计指出后,略阳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对旧办公楼进行资产处置评估,已落实变价收入400万元,剩余部分从省国土资源厅返还的采矿权价款中安排,相关申报手续已经按程序上报待批。 |
该项目批复的概算投资2480万元,建筑面积13 040平方米,在招标时编制的建安工程预算最高限价为2599万元,建筑面积为14 565.09平方米,超过原审批规模和金额,未按规定经过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批。 | 审计指出后,略阳县正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抓紧办理项目调整有关手续。 | ||
38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党政机关综合行政业务用房项目 | 该项目中期规划建筑面积为28 392平方米,截至2011年9月底,已完成前期工作,尚未开工建设,设计建筑面积为41 060平方米,超规划面积的45%。项目属于高层办公建筑,其中1、2楼层高度为4.2米,3层以上楼层高度为3.9米,大楼门厅设计为3层楼高。上述设计面积和楼层高度均超过了国家标准。 | 审计指出后,宝鸡市陈仓区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设单位暂停该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审计意见和国家建设标准调整施工设计。目前正在修改设计过程中。 |
39 | 陕西省勉县尧柏水泥厂专用公路项目 | 2010年6月,该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时,尚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项目实际占用土地共计64.41亩,多征占6.708亩土地用于和项目建设无关的尧柏水泥厂的厂区道路、自行车停车棚等建设,为此支付占地费用16.40万元。 | 审计指出后,勉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项目用地申报程序,将该道路实际占用土地资料及补办土地审批手续所需资料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目前,相关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已追回多征占土地6.708亩支出的16.40万元,并缴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专户。 |
40 | 陕西省宁强县中心敬老院项目 | 预付工程款未及时结算,截至竣工决算报表日项目预付工程款仍挂账975万元。 | 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了协商,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在后期项目管理中完善拨款手续和资料,核减预付工程款数额,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成本真实准确。 |
41 | 陕西省勉县中心敬老院项目 | 该项目确认征用土地64.773亩,实际征用土地26.30亩,其余土地以租用形式用于敬老院农副产品生产等用途,相关土地征用手续尚在办理中,租用土地也尚未签订租用协议。 | 审计指出后,建设单位正在按照规定补办土地征用手续,并清算原先预交的征地税费。待征用土地手续办理完毕、税费清算完成后,再就租用的土地与项目所在地签订相关租用协议。 |
42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 中期调整规划投资总额为1150万元,项目建成后在未计算征地费用的情况下,实际完成投资1764.55万元,超规划投资614.55万元。 | 审计指出后,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已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向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投资,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建成后该学校不形成新的债务。建设单位表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加强投资控制。 |
2009年8月,虢镇中学以“以租代征”方式解决项目建设用地,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土地47亩,年租金14.1万元,租赁期限为10年,已累计支付土地租赁款42.3万元。 | 审计指出后,宝鸡市陈仓区教育局已责成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准备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征用有关手续。 | ||
43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九年制学校教学楼、综合楼工程 | 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晚于2009年1月6日的教学楼子项开工时间、2009年8月16日的综合楼子项开工时间。 | 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10月8日下发通知,对项目责任单位武都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全区各项目建设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44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葆真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 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晚于2009年4月20日的开工时间。 | 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认真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
该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为560.54万元,审计确认实际完成投资为658.32万元,超概算投资97.78万元。 | 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武都区教育局按照规定对设计变更补办了审批手续,超概算投资97.78万元已由武都区自筹解决。 | ||
45 | 甘肃省陇南市长江大道东江段堤防工程 | 为满足城区美观要求,陇南市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将陇南市长江大道东江段堤防工程原设计中的混凝土防浪墙变更为不具备防洪防浪功能的汉白玉栏杆,导致建成后的河堤有3处区段共计704米不能满足50年一遇的防洪设计标准。 | 审计指出后,甘肃省组成联合调查组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加固相关河道堤防,并委托陇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对有关工程进行防洪评估,确定加固后的该段河堤可以满足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
46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广电大厦项目 | 甘肃省重建办批复该项目规划面积5000平方米、规划投资1020万元,陇南市人民政府未经省重建办批准,自行将武都区北山广播站、城关电影院等8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与该项目整合起来一并实施,导致陇南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初步设计时批复建设规模为18 400平方米、概算投资4000万元,分别超规划面积13 400平方米、超规划投资2980万元。 | 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将整合后的项目情况,按规定报请甘肃省重建办审批。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
47 |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栈道湾杨家坝堤防工程 | 由于发生设计变更,浆砌块石工程量增加,项目在签订补充合同时,未按原合同约定,对浆砌片石单价进行调减,导致多计合同价32万元。 | 审计指出后,陇南市水利局已根据审计意见调减了工程造价32万元。 |
48 | 甘肃省西和县晚霞湖景区灾后重建项目 |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108万元,但有关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将湿地公园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一期工程和湿地观赏区工程施工图和变更图设计、白雀寺工程施工图设计,分别委托给天水凯默工程勘察院、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水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分别为6.4万元、21万元、8.92万元。 | 审计指出后,西和县委、县政府已在全县范围内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组成检查组对全县重建项目进行清查,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
49 | 甘肃省西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 | 该项目地下室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将地下室层高由原设计1.8米改为3.0米,陇南市西南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5日出具了设计变更,但截至目前,该设计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 | 审计指出后,西和县人民法院已委托原设计单位对变更后的工程结构进行了验算,确定安全可靠。目前该单位正在补办变更批准手续。 |
50 | 甘肃省文县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搬迁避让项目 |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将施工发包给文县祥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8家施工单位,合同总价4600万元。 | 鉴于该项目已经建成,审计指出后,文县人民政府已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及时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明确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51 | 甘肃省西和县体育场项目 | 未按规定经过招投标,直接将田径运动场子项目施工发包给上海田栅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491万元。 | 审计指出后,西和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建设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各单位今后在项目建设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该项目施工图审查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均晚于2008年6月24日的开工时间。 | |||
52 | 甘肃省文县避难场所工程 | 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地点位于文县县城白水江北岸,文县建设局在实施中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将避难场所建于文县县城白水江南岸。 | 审计指出后,文县人民政府督促县建设局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沟通,补办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对县建设局未及时补办项目设计变更手续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县建设局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 |
53 | 甘肃省文县南山康家崖滑坡治理项目 | 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2010年4月2日,晚于2009年7月13日的开工时间。 | 审计指出后,文县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该项目主管单位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并要求有关单位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进行项目建设。 |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将勘察设计直接委托给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合同金额73.84万元。 | |||
批准概算投资为773万元,由于设计变更,浆砌块石挡墙工程量增加,导致超概算,工程结算为1508.6万元,较原概算增加735.6万元,增加95%。 | |||
54 | 甘肃省文县桥头小学项目 | 该项目未经批准将两栋三层砖混结构的学生宿舍楼改为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教师宿舍楼。 | 审计指出,文县教育局已按规定向陇南市发展改革委申报了项目调整计划,并补办了相关设计变更手续。 |
55 | 甘肃省文县玉虚山景区道路 | 甘肃省文县林业局未经批复,擅自将4.5公里的四级公路变更为人行道。 | 审计指出后,文县人民政府责成县林业局与发展改革部门沟通,申请调整建设内容,并对县林业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目前该项目调整手续已经办理,县林业局负责人已向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
56 | 甘肃省成县农业综合服务站 | 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发包给陇南弘州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10万元。 | 审计指出后,成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对县农牧局和农业综合服务站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超出概算投资的43万元由县农牧局自筹解决。 |
该项目概算批复中央空调系统投资为67万元,实际采购价110万元,超出概算投资43万元。 | |||
57 | 甘肃省成县妇幼保健站项目 | 该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2008年7月15日,晚于2008年3月1日的开工时间。 | 审计指出后,成县人民政府对县卫生局和妇幼保健站进行了通报批评,超出概算投资的391.39万元已由县政府自筹解决。 |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将附属工程和装潢工程施工发包给甘肃省徽县诚信建安承包有限公司和甘肃省成县万隆实业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分别为108.63万元和58.58万元。 | |||
该项目批准概算投资为1148万元,2011年7月审计核定投资完成额1539.39万元,超概算投资391.39万元。 | |||
58 | 甘肃省成县档案馆项目 | 未经批准,将档案馆项目的供热系统由城市热网集中供热变更为地源热泵中央空调。初步设计批准供暖工程概算投资15.39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供暖系统实际支出工程款71.87万元,超出概算56.48万元。 | 审计指出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审计意见正在补办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和调整概算批复手续,超出概算投资的56.48万元由档案局自筹解决。 |
成县档案局早在设计阶段便确定电梯供应单位为浙江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县档案局对该设备进行了虚假招标,邀请浙江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和两家不具备投标资格的甘肃东日楼寓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天水海通电梯有限公司参加投标,最终确定浙江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 审计指出后,成县县委、县政府对成县档案局审查不严、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县档案局专门向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 ||
59 | 甘肃省成县八一路 | 该项目于2011年2月开工,截至2011年9月底,尚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 | 审计指出后,成县交通运输局向上级部门提出了施工许可申请,目前施工许可正在办理之中。 |
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将施工图设计委托给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48.2万元。 | 审计指出后,成县县委、县政府对成县交通运输局审查不严、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 | ||
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共计681.52万元。截至2011年9月底,成县交通运输局已支付征地及拆迁补偿相关费用共计1308.54万元,仅已支付的征地补偿费就已超出批准概算投资627.02万元。 | 审计指出后,成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规定补办了概算调整审批手续。 | ||
60 | 甘肃省陇南市东江新区6号道路工程项目 | 该项目第一期第1标段工程中标单位金昌金桥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借用他人资质的陇南市新盛建筑有限公司,涉及金额479万元。 | 审计指出后,陇南市建设局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金昌金桥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以29万元罚款,对陇南市新盛建筑有限公司处以62万元罚款,对天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以9.8万元罚款,对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陇南市江龙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决定将金昌金桥路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理出陇南市建设市场,两年内不得在陇南市内承揽工程业务。 |
该项目二期工程中标单位天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中标工程转包给武都兴朝道路桥梁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700万元。 | |||
61 | 甘肃省陇南市东江新区9号道路项目 | 该项目中标单位金昌金桥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借用他人资质的陇南市新盛建筑有限公司,涉及金额498万元。 | |
62 | 甘肃省陇南市东江水沟拱桥工程 | 该项目中标单位金昌金桥路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借用他人资质的陇南市新盛建筑有限公司,涉及金额867万元。 | |
63 | 甘肃省陇南市东江水沟堤防工程 | 该项目中标单位陇南市江龙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中标工程违规分包给借用他人资质的陇南市新盛建筑有限公司,涉及金额799万元。 |
附件2:26个施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表
序号 | 施工单位名称 |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四川开江利华建筑公司 | 在四川省松潘县政务中心和行政新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脚手架、安全网、配电箱等辅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 审计指出后,松潘县责成业主单位和建设主管单位加大对该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力度,业主单位派专人负责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管理,做到每天有人巡察、每天到施工现场进行督促。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已全面整改。 |
2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省理县第三政府办公区灾后重建项目施工中,项目经理等13名管理和技术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位履行职责。 | 审计指出后,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组织召开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专题会议,责令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承诺,尽快配齐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目前,施工单位已按合同约定配备了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
3 | 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省茂县城区段岷江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中,桩号r1+591附近的岸墙混凝土骨料全部为未经加工的鹅卵石,最大直径约为350毫米,不符合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c20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40毫米”的规定。 | 审计指出后,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一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并消除质量隐患;二是对未完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三是对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所得28.25万元并处以2万元罚款。 |
4 | 四川诚信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都江堰段b合同施工中,桩号k18+640-k27+720段桥梁处路缘石用砖砌筑,未按设计要求用预制混凝土砌筑。 | 审计指出后,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已责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用预制混凝土路缘石重新砌筑。 |
5 | 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彭州段b合同施工中,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有大石块外露,局部边沟有破损。 | 审计指出后,彭州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路基培土坡率未达要求、有石外露的路段进行了清查,并安排机械及人员进行了修复处理,重新耕植了绿化草皮及苗木。 |
6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彭州段d合同施工中,关口大桥防撞栏杆未按设计要求将伸缩缝断开,有钢筋连接。 | 审计指出后,彭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相关要求及规范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此类现象的防撞栏杆进行了切割、修复。 |
7 |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大邑段a合同施工中,桩号k2+530处接道口不规范,存在平整度不够。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 | 审计指出后,大邑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接道口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路段进行了清查,并安排机械及人员进行了修复处理,重新耕植了绿化草皮及苗 木。 |
8 | 四川攀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彭州段a合同施工中,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有大石块外露,局部边沟有破损。 | 审计指出后,彭州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路基培土坡率未达要求、有石外露的路段进行了清查,并安排机械及人员进行了修复处理,重新耕植了绿化草皮及苗木;结合当地农田灌溉需求,对边沟进行了部分增高及接长,对有破损边沟重新进行了修复。 |
9 | 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都江堰段d合同施工中,桩号k53+700交叉口局部沥青路面平整度较差,有跳车现象。 | 审计指出后,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已责成施工单位四川志德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平整度差的路段沥青路面进行了凿除,并重新按规范铺设了新的沥青路面。 |
10 | 重庆远海建工(集团)有限 公司 | 在四川省道106川西旅游环线大邑段b合同施工中,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有大石块外露。 | 审计指出后,大邑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路基培土坡率未达到设计要求、有石外露的路段进行了清查,并安排机械及人员进行了修复处理,重新耕植了绿化草皮及苗木。 |
11 | 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在四川省道210线芦山县城绕城段工程施工中,擅自取消西川河桥轻型桥台8根直径为1.2米(总桩长112米)的机械成孔灌注桩桩基础,直接将承台置于泥岩中风化层;未按设计图施工,部分桥梁的桥台台背与桥板距离超过设计要求,造成桥板与桥台支撑点不在同一轴线上;桥梁伸缩装置缝隙偏大,橡胶条脱落,未按设计预埋和布置钢筋;在隧道洞门端墙施工中,将设计1.5米厚c20混凝土墙改用片石砌筑,且砂浆不饱满,有明显纵向裂缝;隧道上方山体永久性喷锚网防护设计为喷射10厘米厚c20混凝土、钢筋网格间距30厘米,实际施工的混凝土最薄处仅为2厘米,且钢筋网格间距为40厘米。 | 审计指出后,一是项目设计单位对变更后的方案进行了验算和完善,并委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规划设计院进行了复核验算,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方案:重点是对桥台进行加固,将桥台重心后移;在桥台前墙处增加钢筋砼三角形支撑,提高桥台的抗倾覆能力和防止河水对桥台基础的冲刷。二是相关各方进行了现场复测,并委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规划设计院对桥梁梁板和桥台进行验算,解除了结构方面的问题,现已支模补浇高强砼。 三是施工单位已对桥梁伸缩缝进行返工处理。四是施工单位对隧道洞门端墙已按设计要求重新浇筑了c20混凝土。五是施工单位对隧道上方山体永久性喷锚网清除后重新进行挂网喷锚,现已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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