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鲁国资分配函[2006]44号
各省管企业:
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部分省管企业已经省劳动和保障、财政部门批准,被确定为可进行年金试点的单位。实行年金是企业工资分配和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凡拟实行年金试点的企业,其年金实施方案须报经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发布文号: 鲁国资分配函[2006]44号
各省管企业:
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部分省管企业已经省劳动和保障、财政部门批准,被确定为可进行年金试点的单位。实行年金是企业工资分配和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求,凡拟实行年金试点的企业,其年金实施方案须报经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