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维护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秩序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19:28:53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赣府厅字〔2004〕9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最近,少数地方擅自设立产权交易所,并对产权交易业务进行人为划分,这些做法违反了《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7号)有关规定,扰乱了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秩序。为维护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统一性和正常秩序,确保全省产权交易市场依法规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是规范我省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贯彻力度,坚决维护省政府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各设区市、县不得自行设立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分割全省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对违反省政府令第117号的做法,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产权交易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以确保我省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