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

2020年07月22日03:08:00
发布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委[1999]3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快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现代化战略任务,特就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我省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个体私营、乡镇集体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胜进展,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革焕发了生机,在市场竞争中成长壮大,国有企业的资产、销售收入、盈利水平等指标在全国的位次不断上升,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
但是,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中,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是国有经济分布面过宽和资产质量不高;相当部分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创新能力不足;不少企业经营困难,亏损严重;企业冗员负担、债务负担和社会负担过重,配套改革滞后等,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努力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全力攻坚,坚持解困、扶优、创新并重,着力于发展;加快实施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增强竞争力、控制力,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3.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第一步,到2000年,率先完成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两目标”。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列入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和“五个一批”中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步,到2005年,基本完成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机制,培育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企业的市场开拓、产品开发、质量振兴、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006-2010年,进一步做好巩固提高深化工作。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做到五个结合: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把扶优扶强与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结合起来;把改革、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把企业自身努力与政府创造外部环境结合起来;把加快改革与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

二、坚决打好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脱困攻坚战
4.2000年是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扭亏脱困目标的最后一年,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确保率先完成。今明两年重点抓好列入国家考核的202户企业中尚未脱困的105户企业。努力防止国有大中型企业发生新的亏损。
5.加大扭亏脱困工作力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扭亏脱困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着力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向国家争取呆坏帐准备金的核销政策,全省银行的呆坏帐准备金主要用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兼并、破产的债务核销。选择一批企业向国家申报实行债权转股权。今明两年,各级财政要尽力安排扭亏脱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脱困企业资产重组中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费用补助、对银行封闭贷款的贴息、扭亏增盈专项贴息等。对兼并重点脱困企业并符合上市条件的优势企业,优先向国家证监会推荐上市。鼓励和支持非国有企业购并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坚决实施破产。严格实行扭亏脱困责任制,做好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三、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
6.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提高整体素质。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坚持有进有退、加强重点、优化布局的方针,着力解决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问题,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和主导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今后政府的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基础性和关键性领域。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相应调整国有经济的地区布局。杭州、宁波等国有经济集中分布的大中城市,要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上加大力度,加快步伐。通过大中城市的辐射力,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坚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和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国有企业向国外、省外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7.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抓大放小,扶优汰劣,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组织基础。
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着力培育一批跨地区、跨所有制,主业突出,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产业整合、强强联合、规范上市、股权收购转让、注入资本金、资产划转、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使之在产业发展、资本营运、技术创新、名牌创立和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发挥先导和支柱作用。在商贸业重点培育若干家综合商社型的现代企业。
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继续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合、兼并、出售、托管、租赁、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尊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操作,注重实效,防止刮风。重视发挥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培育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的“小型巨人”企业,积极扶持科技型和质量效益型的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协作、技工贸合作等途径,提高中小企业生产的社会化水平。在信息咨询、市场策划、技术支持、质量攻关、筹资融资、贷款担保、人才培训等方面,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坚决淘汰长期亏损企业。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要下决心兼并、破产和关闭。对受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前景不好的国有企业,坚决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当前重点是进一步整治煤炭、丝绸、棉纺等行业的国有亏损企业,进一步压缩小钢铁、小火电、小水泥等国有小企业,调整国有小化肥企业布局。
按照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做好省属国有企业的改制、脱钩工作。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企业化途径,将有条件实行企业化经营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到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8.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整和优化股权结构,加快实行产权多元化。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继续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充分利用我省非国有经济发展比较快的有利条件,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加快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程。对已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区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少数确需实行国有独资的企业,必须明确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在国有独资公司内部,根据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加快对子公司实行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改造。对股权设置不够合理的公司制企业,要进一步进行规范,鼓励企业职工以增资扩股或股权置换的形式出资认购国有股份。对尚未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加快改制步伐。
9.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按出资额行使表决权,并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中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要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不干预经理层的日常经营。强化监事会的功能,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监事要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权益不受侵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或聘任。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以由一人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要分设。
10.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依法规范企业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制。企业改制时,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或变更个人劳动合同,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努力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劳动用工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企业职工身份转换补偿办法,对解除原有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定的补偿。推行职工全员竞争上岗,实行按岗定薪,突出岗位要素对职工收入的决定作用,严明奖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领导人的待遇与原行政级别脱钩。
切实解决好重改制轻转机和改制不转机的问题。处于垄断行业的企业也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
11.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场,注重市场研究,掌握市场信息,大力做好市场营销工作。狠抓管理薄弱环节,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着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审计和监督,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新路子。

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
12.按照国有资产统一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的原则,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相结合,进一步理顺关系,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的状况,确保出资人到位。积极探索我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起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监督、资产营运公司运营、国有企业经营的以产权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省、市一级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权,对国有资产实行宏观监管,并直接监管被授权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国有资产总体发展规划,审查批准被授权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资产经营公司的年度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确定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13.加快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营运体系。采取多种途径尽快组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对少数符合产业政策、规模大、效益好、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授权其经营国有资产。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其行使国有资产运营职能。被授权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重大决策、经营者选择、投资受益等出资者权益,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主要职能是:持有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对其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代表,按照产权关系和《公司法》的法定程序,实行委派和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的营运,决定所持有国有产权的收益分配、使用。再投资和资本运作等。
14.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制衡约束机制。建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试行国有产权代表报告、财务总监委派、外派监事(稽察特派员)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人处罚等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及经营管理者在资本运作、生产经营、收入分配、用人决策等重大问题上的监督,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离任审计和风险抵押等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六、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15.强化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主体地位,全面提高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构建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大型企业都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面向市场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根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关系,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组织对重大技术、质量难题的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尽快向生产力转化。推动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转制,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或转为企业性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形成有效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把着力点放在有利于发挥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潜力的制度创新上。从大力培养和广泛吸纳两方面着手,造就适应技术创新需要的企业技术人才队伍,营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并实现其市场价值。
16.国有企业要占据技术制高点。以市场为导向,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名牌产品。选择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发挥国有企业的现有优势,集中力量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特别是要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
17.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把握当前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机遇,紧紧围绕市场和质量、品种、效益,集中力量,坚持高起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切实落实并进一步采取一系列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贴息、加速折旧、增提技术开发费、减免进口设备关税等。广泛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集技改资金。

七、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18.高度重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规范职工下岗程序,认真办好已有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努力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各级财政要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对亏损企业和社会筹资不足部分,要给予大力支持。从2001年起,企业新的减员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通过市场就业机制进行劳动力结构调整。到2003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进一步完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衔接好这三条保障线。
把再就业的基点放在发展经济上,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把非公有制经济、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作为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渠道之一。分流安置下岗职工要与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做到压缩冗员与创立新业并举,减轻社会就业压力。鼓励国有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形成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加强企业内部转岗培训,提高下岗职工的就业竞争能力。建设劳动力市场,培育市场就业新机制。积极落实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推行劳动力市场价位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形成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转变下岗职工的择业观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引导和鼓励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鼓励下岗职工与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进入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切实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19.以增强社会保障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坚持实行企业、个人、政府各方负担的办法,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基金。要从上市企业的国有股转让、企业资产变现、土地转让、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长期平衡。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理追缴企业拖欠,确保按时足额收缴和发放。加快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进程,争取在2000年基本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逐步实现退休人员的社区管理。抓紧理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强化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八、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利用宏观经济条件和依据地方财力可能,有区别、有步骤、有重点地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将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企业资产变现、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继续选择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实现股票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等途径,逐步解决企业负债率过高、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企业所办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争取在2005年前移交给当地政府统一管理;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可面向社会,放开经营。
21.依法规范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法制服务体系。强化依法行政和法制监督,努力为企业提供简便、周到有效的服务。依法惩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2.推进税费改革,进一步清理整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快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实行政务公开,明确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承诺办理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减免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所产生的手续费、评估费等费用,降低企业改革成本,把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企业。对仍处于垄断行业的企业,在加快其改革步伐的同时,各级政府应从严价格管理。

九、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队伍
23.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经营能力强,熟悉本行业务,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面基本知识,善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的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企业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实行制度化;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经营管理者到各级党校学习;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提倡奉献精神;采取多种教育培训形式,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4.坚持党管干部,改进管理方法,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打破人才部门所有和条块分割,加快培育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营造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逐步推行经营者任职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
25.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权利与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物质鼓励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资产规模、经营业绩挂钩,积极推行年薪制,大胆进行对经营者实行持有股权或期权激励以及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探索,落实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鼓励经营者多持股、持大股。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可以股份或补充养老保险等形式,予以奖励。宣传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经营者,保护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业绩显著的经营者,其任职期限可不受年龄限制。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企业经营者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领导职务。强化党组织对党员领导人员的组织监督和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

十、加强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领导
26.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统一认识,总揽全局,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头等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同运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增强动力,形成合力,坚定不移地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目标,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7.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进一步健全和改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坚持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加强企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企业形势任务教育,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前进,努力实现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

199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