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力度的紧急通知

2020年07月17日10:42:05
发布部门: 云南省曲靖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曲信息办发[2008]2号
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做好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于 2008年1月10日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08〕6号文件),对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做了总体安排部署。2月25日,再次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曲政办发〔2008〕32号文件),3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所有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布置。4月2日至9日先后组织举办了三期业务技术培训班。截止4月20日,我市已有9个县(市)区和70个市直部门,向市信息主管部门进行了申报,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了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正抓紧进行信息清理、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网站模块建设、信息上网等工作。
为加快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速度,结合省4月23日召开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研究,对我市近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企事业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尚未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申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请及时按曲政办[2008]6号和32号文件要求,主动向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对第一批已申报并开通网站的部门,要把握时间、进度和速度,严格按市政府要求,确保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在4月30日前发布到本部门在全省统一平台建设的部门网站上。
2.对本部门2003年以来形成的应向公众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做好分类工作,按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规范要求编制索引,做好相关保密审查工作。
3.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一次再审定,对不完善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完善或重新编制。
4.请各部门及时修改本系统管理员及普通工作人员登录密码,以防止他人误登录和误操作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5.已在网站的公开目录栏内新增建立好主动公开栏目的部门,请及时与市信息产业办网管中心联系,对栏目进行指定。对已进行栏目指定的部门请及时向栏目内添加内容。目前,曲靖市许多部门该项工作开展较为顺利,马龙县及市商务局网站建设工作起步较早,进步较快,可资借鉴。
6.抓紧制定本部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要求的各项制度,并做好应对信息公开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