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工[2003]277号
无锡苏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无锡苏源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锡苏源电[200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满足苏南地区用电需求及电网调峰需要,你公司投资扩建的47MW二期调峰机组即将投入商业运行。为保证调峰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二期机组的容量电价为每月每千瓦60元(含税),其电度电价按我局下达的全省调峰电厂统一电价标准执行。
以上批复自二期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发布文号: 苏价工[2003]277号
无锡苏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无锡苏源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锡苏源电[200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满足苏南地区用电需求及电网调峰需要,你公司投资扩建的47MW二期调峰机组即将投入商业运行。为保证调峰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二期机组的容量电价为每月每千瓦60元(含税),其电度电价按我局下达的全省调峰电厂统一电价标准执行。
以上批复自二期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