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
发布文号: 京信息办[2001]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我市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的要求,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将在今明两年重点建设连接至各区、县政府和各委、办、局的宽带多媒体政务信息网络,为各单位实现电子政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宽带网络服务。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市信息平台建设,落实京政发[2001]1号文件关于加快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保证各区、县信息平台能够实现与首都共用信息平台的连接,现发布《区域性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请各区、县政府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遵照执行。各委、办、局的内部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也可参照该规范执行。
附件:《区域性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略)
2001年8月20日
发布文号: 京信息办[2001]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我市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的要求,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将在今明两年重点建设连接至各区、县政府和各委、办、局的宽带多媒体政务信息网络,为各单位实现电子政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宽带网络服务。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市信息平台建设,落实京政发[2001]1号文件关于加快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保证各区、县信息平台能够实现与首都共用信息平台的连接,现发布《区域性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请各区、县政府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遵照执行。各委、办、局的内部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也可参照该规范执行。
附件:《区域性公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略)
200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