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清理含

2020年07月17日20:07:34
发布部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宣传管理,坚持广告宣传的正确舆论导向,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通知》,并要求各有关报刊社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对照工作实际,切实开展自查工作。在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报告我局。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0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