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第一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19:04:21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环办函[2011]7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011年5月,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469号)。为确保各试点城市按时保质完成试点监测任务,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2011年我部将举办三期试点监测培训班。

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城市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及试点监测要求;

2.2010年灰霾、臭氧试点监测总结;

3.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铅、苯并〔a〕笓污染物的采样与分析;

4.空气自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等。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22-23日(21日全天报到)。

地点:哈尔滨市马迭尔宾馆(哈尔滨市中央大街89号)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1人;各试点监测城市环境保护局和环境监测站各1人。

四、其他事项

1.本期培训班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参加培训人员差旅和住宿费用自理。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人员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事处。

3.第二、三期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谢飞

电话:(010)66556817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事处 石杰

电话:(010)84943147

传真:(010)84949070

电子信箱: cnemct@cnemc.cn

哈尔滨市马迭尔宾馆 杨翠微

电话:(0451)84884445、13796053399

附件:1.培训班回执

2.2011年试点监测城市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培训班回执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

2011年试点监测城市名单

序 号
省份
试 点 城 市
1
河 北
石家庄
2
山 西
太 原
3
内蒙古
呼和浩特
4
辽 宁
沈 阳
5
吉 林
长 春
6
黑龙江
哈尔滨
7
江 苏
无 锡
8
浙 江
宁 波
9
安 徽
合 肥
10
福 建
厦 门
11
江 西
南 昌
12
山 东
济 南
13
河 南
安 阳
14
湖 北
武 汉
15
湖 南
长 沙
16
广 东
东 莞
17
广 西
桂 林
18
海 南
海 口
19
四 川
成 都
20
贵 州
贵 阳
21
云 南
昆 明
22
陕 西
西 安
23
甘 肃
兰 州
24
青 海
西 宁
25
宁 夏
银 川
26
新 疆
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