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
发布文号: 公告2010年第70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实施,保护环境,我部决定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修改方案
//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9/W020100930682470368267.pdf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修改方案
//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9/W020100930682470378392.pdf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修改方案
//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9/W020100930682470372487.pdf
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修改方案
//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9/W020100930682470397742.pdf
发布文号: 公告2010年第70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实施,保护环境,我部决定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修改方案
//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9/W020100930682470368267.pdf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修改方案
//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9/W020100930682470378392.pdf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HJ/T 424-2008)修改方案
//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9/W020100930682470372487.pdf
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 472-2009)修改方案
//www.zhb.gov.cn/gkml/hbb/bgg/201009/W02010093068247039774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