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农业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省(市)农业、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东海区、南海区渔业局:
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消息,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于8月18日上午8时起编,并于19日凌晨加强为台风。19日上午8时位于我国台湾省恒春市东南方大约810公里的洋面(北纬17.2度,东经126.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逐渐向我国东南部沿海靠近。
另据国家海洋预报台8月19日16时发布的海浪橙色警报,受今年12号台风“鹦鹉”的影响,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巴士海峡将出现8到10米的狂浪到狂涛;台湾省以南海面将出现4到5米的巨浪;东沙群岛附近海面将出现2.5米到3米的大浪;台湾海峡将出现2.5米到3米的大浪。
为有力有序有效应对“鹦鹉”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鹦鹉”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鹦鹉”防御工作
当前,正值农业和渔业生产的关键时期,“鹦鹉”带来的大风、大浪和强降雨可能给农(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对此,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防御“鹦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协调,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广大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各地要借鉴以往防御台风的成功经验,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抓紧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和防御要求,尤其要通知相关海域的渔船及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及时维护、加固养殖鱼排、堤坝和渔港设施。组织农民抓紧抢收成熟的在田作物,做好橡胶、果树和大棚设施等防风处理,及时疏通田间沟渠,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组织和帮助养殖户、养殖场加固畜禽圈舍,搞好饲料、消毒液和应急疫苗储备。提前检修维护农业机械设备,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农垦企业、学校、医院和乡镇企业等单位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灾情调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鹦鹉”动向,掌握其路径、范围、强度等变化情况,跟踪其对农业生产可能带来的影响。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根据灾情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进一步强化灾情调度,在“鹦鹉”影响期间实行灾情每日一报制,省级有关机构于每天上午11时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分别报送我部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灾害评估和影响分析,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渔业部门要及时将渔船回港、养殖渔民撤离上岸、渔政船待命和其他防御措施落实及受灾情况,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
四、狠抓灾后恢复生产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灾后恢复生产作为减轻农业灾害损失的重点来抓,及时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结合灾害影响、受灾程度和行业特点,制定完善农(渔)业生产恢复方案,指导农(渔)民搞好生产自救。对风暴损毁的港口、堤坝、渔船、鱼塘和养殖设施,要多方筹集资金,尽快加以修复;对参加保险的渔民,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尽快理赔到户;对洪水冲走的鱼苗,要组织和帮助养殖户及时补苗。对受淹农田,要抓紧排水降渍,并结合秋冬种,统筹安排改种补种,能保则保,宜补则补,需改即改;对受灾作物,要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做到应管尽管,促进正常生长;对水毁农田,要尽快整理修复,恢复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抗灾救灾专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机作用,开展抢收抢种、抢排积水、抢修灾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应急服务。加强灾区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防止灾后动植物重大疫病和病虫害暴发流行。组织好救灾种子、种苗、化肥、柴油、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的调剂和调运,为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
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10-59192948 传真:010-59192947 值班手机:13641239995
农业部办公厅
二00八年八月十九日
发布文号: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广东省(市)农业、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东海区、南海区渔业局:
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消息,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于8月18日上午8时起编,并于19日凌晨加强为台风。19日上午8时位于我国台湾省恒春市东南方大约810公里的洋面(北纬17.2度,东经126.9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逐渐向我国东南部沿海靠近。
另据国家海洋预报台8月19日16时发布的海浪橙色警报,受今年12号台风“鹦鹉”的影响,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巴士海峡将出现8到10米的狂浪到狂涛;台湾省以南海面将出现4到5米的巨浪;东沙群岛附近海面将出现2.5米到3米的大浪;台湾海峡将出现2.5米到3米的大浪。
为有力有序有效应对“鹦鹉”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鹦鹉”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鹦鹉”防御工作
当前,正值农业和渔业生产的关键时期,“鹦鹉”带来的大风、大浪和强降雨可能给农(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对此,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防御“鹦鹉”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协调,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广大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各地要借鉴以往防御台风的成功经验,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抓紧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和防御要求,尤其要通知相关海域的渔船及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及时维护、加固养殖鱼排、堤坝和渔港设施。组织农民抓紧抢收成熟的在田作物,做好橡胶、果树和大棚设施等防风处理,及时疏通田间沟渠,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组织和帮助养殖户、养殖场加固畜禽圈舍,搞好饲料、消毒液和应急疫苗储备。提前检修维护农业机械设备,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农垦企业、学校、医院和乡镇企业等单位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灾情调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鹦鹉”动向,掌握其路径、范围、强度等变化情况,跟踪其对农业生产可能带来的影响。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根据灾情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进一步强化灾情调度,在“鹦鹉”影响期间实行灾情每日一报制,省级有关机构于每天上午11时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分别报送我部有关行业主管司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灾害评估和影响分析,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渔业部门要及时将渔船回港、养殖渔民撤离上岸、渔政船待命和其他防御措施落实及受灾情况,报送我部渔政指挥中心。
四、狠抓灾后恢复生产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灾后恢复生产作为减轻农业灾害损失的重点来抓,及时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结合灾害影响、受灾程度和行业特点,制定完善农(渔)业生产恢复方案,指导农(渔)民搞好生产自救。对风暴损毁的港口、堤坝、渔船、鱼塘和养殖设施,要多方筹集资金,尽快加以修复;对参加保险的渔民,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尽快理赔到户;对洪水冲走的鱼苗,要组织和帮助养殖户及时补苗。对受淹农田,要抓紧排水降渍,并结合秋冬种,统筹安排改种补种,能保则保,宜补则补,需改即改;对受灾作物,要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做到应管尽管,促进正常生长;对水毁农田,要尽快整理修复,恢复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抗灾救灾专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机作用,开展抢收抢种、抢排积水、抢修灾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应急服务。加强灾区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防止灾后动植物重大疫病和病虫害暴发流行。组织好救灾种子、种苗、化肥、柴油、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的调剂和调运,为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
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10-59192948 传真:010-59192947 值班手机:13641239995
农业部办公厅
二00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