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13:58:08
发布部门: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宝政发[20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现将《宝鸡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宝鸡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八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按照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我市2007一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批复(国函(2006)70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3)“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试行);
(4)省市政府“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5)陕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3、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005年统计数据、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对不在统计口径内的面源不纳入计划编制重点。淡化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分析。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不能按照GDP零增长测算静态的工程削减能力需求,各项措施的削减量要在最不利情况下保持一定的工程富裕能力。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年度、部门、地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减排计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企业污染物减排责任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的实际可能。各项对策措施要具有可操作和可实施性。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
4、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本计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05年,同时分析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情况。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200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按照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总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的编制重点(如面源、农业源),不产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动态变化的工程措施不纳入计划(如生活垃圾处理厂),同时强调属地原则。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分析及预测
(一)现状分析
200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56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3.09万吨,生活排放量为1.4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1万吨(不包括宝二电公司),其中工业排放量为3.5万吨,生活排放量为0.6万吨。
2006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9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3.2吨,生活排放量为1.7吨,总量比上年增加0.3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9万吨(不包括宝二电公司),其中工业排放量为4.45万吨,生活排放量为0.45万吨,总量比上年增加0.8万吨。
(二)污染物排放预测
1、社会经济增长、城镇人口及能源消耗预测
(1)城镇人口增长预测
据环境统计数据,2005年城镇常住人口为93.34万人,2006年城镇常住人口比2005年增加1.34%,根据宝鸡市“十一五”规划,2010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预测“十一五”期末城镇常住新增人口为9.24万人。
(2)经济增长预测
2005年全市GDP为415.79亿元,根据宝鸡市“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预测,“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增长率每年为12%。
(3)能耗指标及煤炭消耗量预测
200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1.46吨标煤,按“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发展能耗每年削减4.5%的规划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削减22%计算,2010年万元GDP能耗为1.15吨标煤。2005年一次性能源消耗为607.05万吨标煤,按全市GDP每年12%的增长率及能耗4.5%的削减率计算,2010年一次性能源消耗为841.56万吨标煤,比2005年增加234.51 万吨标煤。
据环境统计,2005年全市总用煤量为647万吨,除火电(宝二电公司)351万吨,非火电用煤量为163.51万吨,按2005年全市能源结构煤炭占65%比例,标煤折原煤系数为1.4,2010年煤炭消耗增量213.4万吨,火电行业耗煤增量为89.6万吨原煤,非火电煤耗增量为123.8万吨原煤。
2、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2005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877万吨,2006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1977万吨,按“十一五”期间全市GDP年均12%增加,2007一2010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1.8774万吨。
(2) 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
据统计数据预测,“十一五”期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0.2052万吨,2007一2010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0.1642万吨。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值为:“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工业新增量和生活新增量,合计为2.5591万吨。
3、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二氧化硫新增量需要根据燃煤情况进行预测,因我市使用的煤均为低硫煤(硫份按0.5%计算),2007一2010年非火电行业燃煤新增量为99.04万吨原煤,新增燃煤二氧化硫为7704吨。2005 一2010年火电行业(宝二电公司)燃煤新增量为89.6万吨原煤,新增燃煤二氧化硫为7168吨。
(三)污染物排放减排目标任务
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目标任务
根据“十一五”省市政府环保目标任务书,到2010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市区≥80%,各县≥60%,市区中水回用率≥4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3.88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0.69万吨。
2、二氧化硫排放量目标任务
根据“十一五”省市政府环保目标任务书,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目标控制在3.30万吨(不含宝二电公司),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0.83万吨。
综合上述,化学需氧量排放新增量和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及2010年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减排指标为: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到“十一五”期末,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2.0416万吨,化学需氧量存量削减0.69万吨,因省上核定我市2006年排放量增加了0.35万吨,因此2007一2010年化学需氧量总削减量为3.0816万吨,年均削减量为0.7704万吨。
二氧化硫减排量:2010年末新增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不包括宝二电公司)为0.7923万吨,二氧化硫存量削减为0.83万吨,因省上核定我市2006年排放量增加0.8万吨, 因此2007一2010年二氧化硫(不包括宝二电公司)总削减量为2.4223万吨,年均削减量为0.6551万吨。
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削减任务进行年度平均分解及各县区分解。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
1、产业结构减排方案
有效控制高污染行业增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水平和低污染物排放方向发展,达到协调、优化、符合实际的结构形态。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大的有色、化工、建材、电力、造纸等行业的落后企业加快淘汰,包括关停13.5KW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关闭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水泥立窑、普通立窑生产线;年产3.4万吨以下化学纸浆生产线。
(1) 完成规模以下化学、半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关停,转产为废纸造纸生产工艺,减排化学需氧量5382吨(名单见附表1);
(2)淘汰小水泥企业190万吨产能,减排二氧化硫6400吨(名单见附表2;
(3)关停小火电机组12万千瓦,减排二氧化硫2350吨(名单见附表2);
(4)完成规模以下钢铁、焦化企业关停,减排二氧化硫6700吨(名单见附表2)。
2、工程治理减排方案
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切实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替代容量小、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中小型锅炉,扩建现有热电厂和热力站,实施脱硫工程,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在“十一五”期内,各县城均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对超标排污的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督促其按期实现达标排放。督促污染防治设施老化的企业及时更新,提高污染源达标率。
化学需氧量削减方案
(1) 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共12个,增加COD削减能力17459吨(名单见附表3);
(2)鉴于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收集系统很不完善,“十一五”期间需通过收集管网改造与完善提高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以及建设完善中水回用系统,增加COD削减能力2619吨(名单见附表3);
(3)对废纸造纸企业实行废水“零排放”,化学制浆企业实施碱回收等污水治理工程,可减少COD6200吨(名单见附表4);
(4)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废水治理工程,削减COD2479吨(名单见附表4)。
二氧化硫削减方案
(1)对宝源热电公司新上2×200MW机组实施湿法脱硫工程,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400吨;对宝鸡市热力公司、岐星热电公司、阜丰公司、宝鸡啤酒厂热电联产等火电实施脱硫工程,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660吨(名单见附表5);
(2)对不达标的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酸性尾气等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企业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削减二氧化硫。
(3)对耗煤量大的燃煤锅炉实施脱硫工程削减二氧化硫。
3、抓好监督管理实施减排
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全面强化对造纸、淀粉、果汁、化工、酿造等行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做好热电厂和其它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切实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根据环境统计,确定我市重点监管污染源名单(见附表6)。
4、减排总量比较分析
由于二氧化硫增量是基于燃煤量的基础上计算的,关停小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削减量不纳入本地区削减量核算中,同时要考虑保持一定的工程富裕能力,故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削减目标大于目标任务确定的削减量,以保证减排计划的可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