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年07月19日11:59:56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7]2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市气象台预报,北方有股较强冷空气正在南下,预计12月29日开始影响我省、我市。1月1日-2日我市最低气温可能下降到6-8℃,岛外靠山地区可能达到1-2℃,部分地区将出现霜或霜冻天气。12月30日至1月2日沿海地区东北风6-7级、阵风8级。本过程冷空气强度较强,持续时间长,且正值元旦假期。为了切实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迅速布置到位。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将省、市通知要求传达布置到镇(街)、村(居)及各基层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气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配合,及时预测、播发最新低温情况和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加强防寒防冻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
三要加强农业防范。供销、农资部门要积极组织、调运、供应防寒防灾物资,尤其是要做好农膜、热性肥、果实套袋等物质的调运与供应,满足生产需求。各级农业、林业和海洋渔业部门要制定防寒预案和灾后补救措施,组织科技人员,深入一线,采取田间熏烟、盖草盖膜、喷施叶面肥、灌水喷水保温、抢收已成熟果蔬、甘薯等措施,指导防寒保温工作,力争将寒(冻)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据省气象台12月27日预报,北方有股较强冷空气正在南下,预计12月29日开始影响我省。受较强冷空气影响,30日起我省自北而南气温出现明显下降,日平均气温的过程降温幅度全省大部分县市可达5-7℃。12月30日-1月3日全省夜晨气温较低,极端最低气温西部北部地区可达-3-1℃,中部和南部内陆地区可达1-4℃,南部沿海地区可达5-7℃。北部地区和中南部的部分地区将出现霜或霜冻,北部高海拔地区有结冻。12月29日起沿海风力加大,全省沿海将出现7-8级、陈风9级的东北大风。
本过程冷空气强度较强,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范围广,又正值元旦假日期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对机场、铁路、高速公路、轮渡码头、近海滩涂养殖区、海上航线、海上作业区等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降温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低温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播报天气变化情况和由此可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新闻媒体要加强防寒防冻的宣传,播发防寒防冻信息和有关知识,指导城乡居民提高防范意识;农业、林业和海洋渔业部门要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在寒(冻)害来临之前,指导农民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农林作物和畜禽、水产育苗(种)、养殖场所的保温防冻工作;供销、农资部门要做好农膜、热性肥、果实袋和种子、种苗等物资的调运与供应,满足生产需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认真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调运和分发防寒物资,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灾区、贫困地区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交警和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公路车辆的疏通、行驶安全管理和道路维护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