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潮府办[2008]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印发黄华华省长在全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193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我市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上来,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迅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要建立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协调机制,组织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支援抗震救灾,把支援灾区抗震救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尽最大努力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各部门、单位领导要认真组织发动本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捐赠活动。同时,要深入灾区在潮人员的生活区、工作区,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稳定他们的情绪。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捐助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群众宣讲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救灾赈灾的工作部署,重点宣传开展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我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宣传社会各界在捐助活动中的感人事迹,激发干部职工捐助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受灾群众、人人支援灾区人民的社会氛围。潮州日报社、潮州广播电视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潮州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的接收捐赠办法、接收地点、银行账号、热线电话、联系人等信息,要对向地震灾区捐款的突出捐赠人名单进行公示和呜谢。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捐款捐物赈灾救灾工作。
三、协调配合,做好捐赠物资收集、整理和转运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齐心协力组织开展支援灾区工作。民政、卫生等部门要以最快的速度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灾区急需物资,市民政局(潮州慈善总会)负责捐助活动中救灾物资接收、整理、运送工作;市红十字会负责灾区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的接收、整理、运送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要全力以赴做好捐款、捐赠物资的接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捐助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务必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及时将捐助物资转送到灾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捐助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及时运送。
四、加强值班应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宣传、民政、卫生、财政、交通、邮政、电信等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把值班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能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和收集灾情的最新动态,认真做好支援灾区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为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