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广东省女书法家协会的批复

2020年07月21日23:37:5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文号:
广东省女书法家协会筹备组:
 

报来申请成立广东省女书法家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广东省女书法家协会,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团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