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第二批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先行地区的通报

2020年07月23日15:28:37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函[20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10年4月以来,在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民政部门积极推动下,各地又纷纷出台了一批新的惠民殡葬政策,对辖区居民、农村居民或城乡困难群众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费用,对公益生态节地葬法实行补贴。这些惠民殡葬政策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减轻群众负担,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上报材料统计,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底全国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地区新增了356个,涉及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2个地级市、287个县(市、区)。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出台惠民殡葬政策,民政部决定对天津市等111个第二批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先行地区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各地学习借鉴这些地区的先行做法,将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保障群众殡葬权益作为殡葬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为民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惠民殡葬政策,为促进殡葬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先行地区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第二批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先行地区名单

一、对辖区所有居民免除或补贴基本殡葬费用的地区(44个)

天津市

河北省宣化县

河北省迁西县

河北省临漳县

黑龙江省黑河市

江苏省南通市

江苏省海门市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桐庐县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海宁市

浙江省义乌市

江西省瑞昌市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江西省瑞金市

江西省宁都县

江西省信丰县

江西省大余县

江西省龙南县

江西省上犹县

江西省崇义县

江西省兴国县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省新密市

河南省尉氏县

河南省濮阳市

河南省淮阳县

河南省新野县

河南省西华县

河南省济源市

湖南省冷水江市

湖南省辰溪县

湖南省吉首市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贵州省湄潭县

贵州省余庆县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云南省玉溪市

云南省大姚县

云南省红河县

二、对农村居民免除或补贴基本殡葬费用的地区(11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吉林省梅河口市

黑龙江省友谊县

黑龙江省宝清县

河南省义马市

河南省宝丰县

河南省方城县

湖南省石门县

贵州省正安县

贵州省平坝县

三、对城乡困难群众免除或补贴基本殡葬费用的地级市以上地区(29个)

江苏省

湖北省

山西省晋城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长春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无锡市

浙江省台州市

浙江省丽水市

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省毫州市

安徽省铜陵市

山东省淄博市

山东省烟台市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省济宁市

湖北省宜昌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潮州市

广东省汕头市

广东省东莞市

广东省珠海市

四川省遂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四、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或生态节地葬法实行补贴的地区(27个)

北京市

江西省

广东省

河北省东光县

辽宁省大连市

黑龙江牡丹江市

江苏省无锡市

江苏省扬中市

江苏省泗洪县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浙江省宁海县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安徽省铜陵市

福建省武夷山市

福建省平潭县

福建省安溪县

山东省青岛市

湖北省枣阳市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云南省玉溪市

云南省宾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