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经信委、民政局
发布文号: 沪经信节(2009)309号
各区(县)经委、民政局:
今年国家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作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内容,并通过财政补贴方式进行推广。为确保这一政策惠及更多用户,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启动了“百万节能灯进社区”活动,向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每户赠送5W、11W节能灯各一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赠送节能灯工作,由各区(县)经委牵头,各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节能灯由中标企业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二、各区(县)经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赠送节能灯工作,并加强与中标企业、区(县)民政局联系,做好工作方案,明确赠送产品总数、送达地点及时间等。
三、各区(县)民政局要安排专人负责,主动配合区(县)经委组织好赠送节能灯工作,对街道、乡镇在发放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区(县)经委沟通并协调处理。
四、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要按照辖区内低保家庭户数,具体做好节能灯发放、登记、签收工作,并在《上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赠送城乡低保家庭登记表》(见附件)上盖章确认后报送区(县)民政局。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且安装有困难者,要组织人员主动上门帮助安装,把好事办好。
五、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结束。各区(县)民政局应收齐《上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赠送城乡低保家庭登记表》,并进行审核整理后报送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发放登记表,统一组织审核结算。
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 上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赠送城乡低保家庭登记表
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发布文号: 沪经信节(2009)309号
各区(县)经委、民政局:
今年国家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作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内容,并通过财政补贴方式进行推广。为确保这一政策惠及更多用户,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启动了“百万节能灯进社区”活动,向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每户赠送5W、11W节能灯各一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赠送节能灯工作,由各区(县)经委牵头,各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节能灯由中标企业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二、各区(县)经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赠送节能灯工作,并加强与中标企业、区(县)民政局联系,做好工作方案,明确赠送产品总数、送达地点及时间等。
三、各区(县)民政局要安排专人负责,主动配合区(县)经委组织好赠送节能灯工作,对街道、乡镇在发放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区(县)经委沟通并协调处理。
四、各街道、乡镇民政部门要按照辖区内低保家庭户数,具体做好节能灯发放、登记、签收工作,并在《上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赠送城乡低保家庭登记表》(见附件)上盖章确认后报送区(县)民政局。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且安装有困难者,要组织人员主动上门帮助安装,把好事办好。
五、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结束。各区(县)民政局应收齐《上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赠送城乡低保家庭登记表》,并进行审核整理后报送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发放登记表,统一组织审核结算。
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 上海市高效照明产品赠送城乡低保家庭登记表
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序号 | 家庭地址 | 电话 | 姓名 | 签收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14 | | | | |
15 | | | | |
16 | | | | |
17 | | | | |
18 | | | | |
19 | | | | |
2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