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丽办电﹝2006﹞64号
各区县党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省属驻丽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丽江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深入困难企业、灾区和贫困地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继续开展好为困难群众献爱心活动。加强对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确保募捐款物如数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干部的优抚和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库区移民及城镇“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切实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他们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社会生活保障金,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加强煤电油运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工作。
二、精心安排,努力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的市场需求,精心组织货源,加强供需协调,丰富商品种类,加强价格监督,增加服务项目,满足群众的节日需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制售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吃上安全的食品和药品。
要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期间的文化生活。继续整顿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要依法打击利用和针对互联网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道路交通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为重点,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已被整顿关闭的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非法生产。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党政机关等重点部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工作,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民航、水运、公路交通等部门要精心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散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航空运输的安全畅通,尤其要杜绝客车违规超载营运。加强对危险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旅游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节日期间组织各种大型活动,要周密部署,制定应急方案,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大力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加强廉政建设,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引导居民树立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风尚。
五、落实工作责任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加大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力度,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提高警惕,坚决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有效预防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滋事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六、加强安全保卫,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运输、银行、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及时处理相关业务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民政、劳动保障、信访、电力、交通、民航、城建、通信、卫生、旅游、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协调处理。
各区县、各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丽办电﹝2006﹞64号
各区县党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省属驻丽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丽江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深入困难企业、灾区和贫困地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继续开展好为困难群众献爱心活动。加强对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确保募捐款物如数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干部的优抚和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库区移民及城镇“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切实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他们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社会生活保障金,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加强煤电油运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工作。
二、精心安排,努力丰富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的市场需求,精心组织货源,加强供需协调,丰富商品种类,加强价格监督,增加服务项目,满足群众的节日需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制售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吃上安全的食品和药品。
要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丰富群众节日期间的文化生活。继续整顿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要依法打击利用和针对互联网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道路交通安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为重点,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已被整顿关闭的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非法生产。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党政机关等重点部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工作,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民航、水运、公路交通等部门要精心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散工作,确保公路、水路、航空运输的安全畅通,尤其要杜绝客车违规超载营运。加强对危险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旅游信息,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坑害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旅游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节日期间组织各种大型活动,要周密部署,制定应急方案,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大力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加强廉政建设,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引导居民树立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风尚。
五、落实工作责任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加大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力度,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提高警惕,坚决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有效预防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滋事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六、加强安全保卫,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运输、银行、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及时处理相关业务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民政、劳动保障、信访、电力、交通、民航、城建、通信、卫生、旅游、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协调处理。
各区县、各部门要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