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表彰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2020年07月21日00:49:23
发布部门: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社团局(办公室):
2005年是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一年来,本市各区县社团局(办公室)在组织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扩大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影响,提高了社会公信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决定,授予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闸北区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长宁区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松江区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杨浦区社会团体管理局“上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优秀组织奖”。
这些受表彰单位的共同特点是:努力发挥自身优势,督促民办非企业单位模范遵纪守法,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组织所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优质诚信服务,提高社会公信度;推行服务承诺制,增强社会责任感;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推进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绩。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创造新的业绩;希望本市其他区县社团管理局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开拓创新,争创一流,进一步促进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