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开展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14:16:15
发布部门: 福建省移民开发局
发布文号: 闽政移文〔2009〕75号
各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摸清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第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列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所在的自然村,调查的重点为由政府组织集中安置移民所在的自然村。
二、调查内容
(一)列入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收入、资源等基本现状;
(二)移民所在村(自然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现状;
(三)在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范围内,涉及移民人数较大、影响面较广、目前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具体调查内容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面摸清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本现状,了解掌握移民群众最迫切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是搞好第二个五年规划编制的前提和基础。各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开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各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要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调查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各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工作,要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二)完整准确,确保质量。各县(市、区)在组织调查时,要做到认真细致,求真务实,不得弄虚作假,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格按照统一的调查表格和填报要求进行调查和填报,确保调查内容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调查表格中的人均纯收入等数据要与上报统计等部门的有关口径相一致。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核对、汇总和梳理,形成调查结果上报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各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调查结果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形成本市调查报告(含全市汇总的调查表)。
(三)讲求时效,按时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第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编制工作将于2010年初全面启动,2010年上半年要基本完成规划报告的撰写和上报,2010年底全面完成规划审批工作,为2011年启动实施规划打下基础。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本情况调查成果是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此次调查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抓紧制订调查工作时间进度表,确保在规划编制前全面完成调查工作。各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应在2010年1月31日前将汇总后的调查报告和调查表一并上报我局(同时通过省移民局网上办公系统将电子版发送生产处)。
福建省移民开发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调查表(表一)
填报单位: 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所在县农业人口基本情况移 民 基 本 情 况
人均 纯收入人均耕地 面积乡镇 名称建制村 名称建制村所辖自然村名称自然村 总人数移民总 人数其中土 地 资 源 劳动力 人数其中人均纯 收入人均纯收入县均以上人数 人均纯收入县均以下人数 省低保线下人数
资金直补人数项目扶持人数人均耕地面积人均山地面积人均园地面积劳动力输出人数
合计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
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调查表(表一续)
移 民 基 本 情 况
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情况通自然村道路硬化情况村内道路硬化情况生产区道路建设情况耕地整治情况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情况村内主干道路灯情况水冲式公厕情况
已解决未解决已硬化未硬化未硬化长度已硬化未硬化未硬化面积已解决田间道路未解决田间道路未解决田间道路长度已解决山地道路未解决山地道路未解决山地道路长度已解决未解决未解决耕地面积已建面积已有座数
公里平方米公里公里平方米
附件2:
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急需解决问题调查表(表二)
填报单位: 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所属水库解决问题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效益情况
受益乡镇数(个)受益建制村数(个)受益自然村数(个)受益总人数(人)其中受益移民人数(人)其他效益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

附件: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填报说明
表格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填报,设区市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汇总。调查时点截止2009年12月31日。
表一:
一、所在县农业人口基本情况:只在县级合计栏中填报。
二、乡镇名称:填所在乡镇名称。
三、建制村名称:填所在建制村名称。
四、自然村名称:填所在自然村名称,每个建制村、乡镇都要有小计数,县级要有合计数。
五、自然村总人数:是指现有自然村中的村民总数。移民总人数:是指自然村农村移民人数,含资金直补人数和项目扶持人数。政府组织集中安置移民所在的自然村是指列入移民安置规划水库建设时搬迁安置移民的自然村,包括后期扩迁安置移民的自然村。
六、因有关部门对土地资源、劳动力状况、人均纯收入等没有调查统计到自然村,而是以建制村为统计单元,为与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相衔接,这三项调查内容的数据以建制村为统计填报单元。
七、土地资源:填报耕地、山地、园地的人均数。
八、劳动力人数:是指移民劳动力人数。
九、劳动力输出人数:是指移民劳动力输出的人数。劳动力输出是指当年在外劳动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劳动力。
十、人均纯收入:是指移民人均纯收入,即移民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各项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的人均数。人均收入填报至2009年底的预估数,要与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口径相一致。
十一、人均纯收入县均以上人数:是指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所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移民人数。
十二、人均纯收入县均以下人数:是指移民人均纯收入低于所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移民人数。
十三、省低保线下人数:是指移民人均纯收入低于我省低保线(1200元)的移民人数。
十四、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情况:已解决自然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在“已解决”栏填“√”,含调查时已获批项目(已完成或已批复项目,以下各项同上);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在“未解决”栏填“√”。
十五、通自然村道路硬化情况:通自然村道路已硬化的在“已硬化”栏填“√”;未硬化的在“未硬化”栏填“√”,并填报未硬化长度。
十六、村内道路硬化情况:自然村村内道路已全部硬化的在“已硬化”栏填“√”;全部或部分未硬化的在“未硬化”栏填“√”,并填报未硬化面积。
十七、生产区道路建设情况:生产区道路是指集中连片开发、规模较大、涉及受益移民人数较多的生产区主干道。分为田间生产区道路和山地生产区道路两种类型。自然村已解决田间生产区道路的在“已解决田间道路”栏填“√”,未解决田间生产区道路的在“未解决田间道路”栏填“√”,并填报未解决田间道路长度;已解决山地生产区道路的在“已解决山地道路”栏填“√”,未解决山地生产区道路的在“未解决山地道路”栏填“√”,并填报未解决山地道路长度。
十八、耕地整治情况:耕地整治是指耕地通过完善灌溉设施、土壤改良等所达到的旱涝保收要求。旱涝保收是指灌溉设施齐全,抗灾能力较强,土地肥力较强,遇到较大的旱涝灾害能保证遇旱能灌、遇涝能排的耕地。自然村耕地整治情况已解决的在“已解决”栏填“√”;未解决的在“未解决”栏填“√”,并填报未解决耕地面积。
十九、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情况:以建制村为填报单位,自然村不必填报。建制村有文化活动中心的在“有”栏填“√”,并在“已建面积”栏填报建筑面积;没有的在“无”栏填“√”。
二十、村内主干道路灯情况:自然村已有路灯的在“有”栏填“√”;没有的在“无”栏填“√”。
二十一、水冲式公厕情况:自然村已有水冲式公厕的在“有”栏填“√”,并填报座数;没有的在“无”栏填“√”。
表二:
一、表二由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填报,无急需解决问题的县(市、区)不需填报本表。
二、所属水库:填所属水库名称。
三、解决问题项目类型:填报后扶项目的九大类型,不属九大类中的项目填“其他”。
四、项目名称:填报解决问题项目的具体名称。
五、项目建设内容:填报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
六、受益乡镇数:填报受益乡镇的个数。
七、受益建制村数:填报受益建制村个数。
八、受益自然村数:填报受益自然村的个数。
九、受益总人数:填报项目受益的总人数。
十、其中受益移民人数:填报项目受益移民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