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政发[200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市残联制定的《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2006年―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相适应,根据《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任务
《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各级政府更加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资金、组织保障,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工作范畴,认真履行职责;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在中心城区的主要干道修建了盲道131.5公里、缘石坡道2000多处、36个无障碍旅游公厕、29家星级宾馆、机场、火车站、景区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充分利用每年“助残日”、“爱耳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
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各级残联组织得到了加强,市县两级残联进行了机构改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成了县级残联“四位一体”、乡镇残联“三位一体”建设工作,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残疾人工作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成立了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和评议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残联的代表、服务和管理功能;积极推动社区残疾人工作,我市现有城市社区313个,已建社区残疾人协会237个,在整合完成的社区中有80%的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70%的社区配备专职委员,60%的社区有残疾人活动室;全市除三所特教学校外,各县(市)区普通学校附设了弱智儿童少年辅导班,“随班就读”校点108个,在校生2000余名;各县(市)区成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法律维权服务等服务机构;“十五”期间市政府安排了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395万元。
(三)残疾人的扶持措施到位,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
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了市扶贫工作计划,各级残联进入当地政府扶贫领导小组。市政府转发了市级13个部门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了我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建立了我市关爱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市县两级政府共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残疾人脱贫,争取到位400万元中央康复扶贫贷款,使45800名残疾人基本脱贫,逐步实现由“救济型助残扶贫”到“开发型助残扶贫”的根本转变;投入建设资金900多万元对1181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极度危房和危房进行建设和改造;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得到落实,城乡生活困难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市共有6500多户城镇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个县区在个人享有的低保标准上又提高20%,14452户共计38225名农村残疾人特困户纳入救济,3800余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工作逐步开始试行;各地开展了“春蕾计划”、“幸福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认真落实《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共安置12000余名残疾人就业,扶持7500多人个体就业,盲人从业300余人,城镇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加大了对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培训人数达到25000余人次;成立了昆明市保健按摩师职业技能培训站,出台了市级按摩行业管理规定,办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登记手续208家,完成保健按摩师培训450名,为90%以上参加培训的盲人解决了就业;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化的康复工作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康复工作,为25000多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和服务;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轨道,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从2005年起,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全市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初中入学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了长江新里程计划――盲童入学项目、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彩票公益金助学、扶残助学轮助制、集善嘉年华助学等扶残助学项目,有11148名残疾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得到资助;残疾人社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进一步活跃,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取得丰硕的成果,在全省第八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中昆明代表团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奖牌总数第一、金牌总数第一的优异成绩。在第五届云南省残疾人文艺汇演中,昆明代表团获得多项一等奖的好成绩。在雅典残奥会上,我市有大批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入选国家队,在特奥会上取得了5块金牌、4块铜牌、2块银牌,并破三项世界纪录等突出的成绩,充分展示了我市残疾人的精神风貌。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还有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保障,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康复、脱贫、社会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二、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这个主题,从构建和谐昆明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以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提升服务水平为基础,以脱贫解困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为重点,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为目的,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努力使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领先全省,达到西部一流,全国先进的水平。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2万多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更加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昆明市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考虑,同步实施,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的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县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走上小康生活之路。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县区要抓住发展的机遇,加大残疾人工作力度,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地为残疾人办实事。
――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一五”规划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扶贫与社会保障
任务指标
――扶持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
――帮助3万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5700余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全市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残疾职工普遍纳入社会保险,扩大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覆盖面。
主要措施
1.将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我市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重点扶持。在整村推进、劳务输出、产业开发、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挂钩帮扶等项目中优先照顾有发展能力的残疾人,对有发展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户在政策、资金、物质、项目等方面重点保障。
2.每年争取中国专项彩票公益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进行改造,五年共计5700户,总投入2850万元。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家庭,纳入城镇廉租房保障制度;对住房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实行实物配租。
3.争取政府扶贫资金办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基地+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使基地在残疾人的扶贫开发培训工作中发挥扶贫和安置就业、辐射带动、示范培训、提供信息、连接市场的作用。
4.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和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和救助范围, 并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依法规范残疾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地方,对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使贫困残疾人有饭吃、有房住、有学上、病有所医等基本保障。
(二)教育
任务指标
――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使每个残疾人和残疾家庭子女都能接受教育。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促进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都能进入大中专学校学习。
――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扶残助学工作,建立健全扶残助学的长效工作机制,政府要加大特教经费的投入,进一步拓展捐资助学渠道,逐步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水平和层次,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入学率和整体素质。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政策,拓展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使符合条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残疾学生都能进入大中专学校学习。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的资金,帮助300名考取普通高中及大中专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入学。
3.利用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动员与宣传,多方筹措资金,多种形式助学,不断扩大资助范围和拓展扶残助学领域。
5.依据有关扶残助学政策,全面落实贫困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政策。
(三)就业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
――依据有关政策,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执法监察,提高就业率。新增1.5万人次各类残疾人就业,其中农村12500人次,城镇2500人次。
――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力度,在“十一五”期间对城乡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其中为农村残疾人开展各类培训25000人次,城镇残疾人5000人次,盲人按摩1000人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主要措施
1.依据省市有关就业政策,全面推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
3.政府加大对残疾人培训经费投入以及依托科技、扶贫、劳动力转移等社会培训机构,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每年对6000余名残疾人进行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劳动技能和就业前培训。拓展残疾人就业途径,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4.鼓励社会依法开办福利企业,进一步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依据有关政策制定、落实残疾人从事集体从业、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5.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加大残疾人劳动保障宣传力度,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发挥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对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状况、失业登记等综合管理。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促进各单位依法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
(四)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任务指标:完成昆明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学校和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管理。
主要措施:
1.将昆明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学校和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设一个集康复医疗训练、特殊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用品用具供应、体能锻炼、体育竞技训练以及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专门性服务场所,方便和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2.各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无障碍标准进行改造,综合服务设施要根据残疾人的需要,开展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用品用具供应等活动,建立残疾人之家,切实为残疾人服务。
3.根据云残发[2002]3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备配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确保列入计划的每一个中心都按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的要求,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对已建好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安排补助资金,用于设备配置。
(五)康复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2000例、免费为500名贫困低视力患者配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00名、为5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为2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为30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为250名成年肢残者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为200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培训、为14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药品、为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辅助器具60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500例(其中:小腿400例,大腿100例)。
――推广CBM(国际克利斯托夫防盲协会)国际合作项目的经验,使CBM项目在“十一五”时期逐步向14个县(市)区推广。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康复机构为主导、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
2.加强残疾人康复事业基础建设,探索康复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形成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与机制。
3.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健全聋儿康复网络,办好聋儿家长培训;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强化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7.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通过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建立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增强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面。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特殊辅助器具。
8.根据国际合作项目CBR(社区康复)在西山,盘龙区试点的经验,围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要求,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扩展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十一五期间,五华、官渡、晋宁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开展此项目。各县区要积极做好康复员选拔及培训的准备工作,将康复员工资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9.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六)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开发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实现体育资源共享,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继续保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创作文化艺术精品作品,培养一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
――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的总体要求,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有所增加,增强残疾人体质。
――保持残疾人体育在全省的领先地位,继续培养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中夺取金牌为国争光的昆明市优秀运动员。
主要措施
1.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相关便利服务,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种群众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促进残健交流,社会和谐进步。
2.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残疾人基层文化平台。80%以上的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及其它文化场所,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3.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残疾人图书馆,并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服务。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以昆明市盲哑学校为依托,借助昆明市艺术院校、艺术团体的力量,努力培训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逐步开展与国内外残疾人的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各类艺术创作,力争多出精品。
5.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建立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残疾人体育协会要充分发挥管理和指导作用。
6.全民健身活动要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并对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给予优惠。
7.举办第四届昆明市残疾人运动会,举办第四届昆明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激励机制。
(七)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大力营造人道主义氛围。
――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健全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影视作品配字幕”,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事业专题专栏节目。
――大力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依托公共媒体广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增强公众人道主义观念;开展“人道主义进校园”活动,将人道主义思想和自强不息精神有机地融入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活动。
2.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助残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
3.成立“昆明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
4.实现“影视作品配字幕”;推进综合性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大型门户网站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专栏;
(八)维权和无障碍建设
任务指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和小城镇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初步形成全市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组织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昆明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同时做好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及修改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国家颁发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制定昆明市实施办法。制定昆明市残疾人优待规定,落实扶持贫困残疾人的保障措施。
2.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市“五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3.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
4.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大对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5.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依法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切实加强城市民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成立无障碍建设专家组,加强技术咨询指导。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
6.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抓好人员培训,加强部门协调,进行科学安排,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残疾人抽样调查,确保调查数据准确无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制定新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完善残疾人联合会系统网络建设,实现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间的网络互联和信息资源共享。
――推动残联办公专用业务网的建设,实现内部电子公文办公自动化,开发实施业务数据库系统,构建基础数据库,建立残联电子邮件系统。
――建立昆明市残联公众信息网。
――完善残联系统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管理。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运用。
主要措施
1.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的普及培训,以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化专业机构为骨干,以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基础,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建立昆明市残联网站,面向社会宣传残疾人事业,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的信息服务,为基层残联和残疾人提供一个宣传、交流、学习和反映问题的平台。
3.实现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局域网的连接,逐步建立全市残联系统业务应用平台,并向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延伸,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
4.开发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服务能力,使其能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登记查询和业务管理,实现市残联与区县残联就业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传递。
5.开发统计软件(加快“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软件”的推广应用),推进统计改革,规范统计工作,加快数据电子化,提高数据准确性和质量。
(十)残疾人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
――健全、完善专门协会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
主要措施
1、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上一级残联要协助地方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双管”工作,配备好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建设“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加快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中青年干部及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配备工作进度,促进残联干部的交流。
4、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管理”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6、组织好“昆明市残疾人自强模范”、“昆明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昆明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昆明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同时,推荐先进典型参加全国、全省评选。
7、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领证率达到90%。
8、增强基层残联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基层残疾人组织能够进一步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十一)社区残疾人工作
任务指标:把残疾人工作融入社区,动员社会,资源共享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
2.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在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地方各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建设的内容;按照“一建三有”的原则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3.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反映残疾人意见和需求,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县(市)区、街道残联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协会的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措施。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高尚的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昆明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
发布文号: 昆政发[200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市残联制定的《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发展纲要》)已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2006年―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相适应,根据《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任务
《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各级政府更加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资金、组织保障,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工作范畴,认真履行职责;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在中心城区的主要干道修建了盲道131.5公里、缘石坡道2000多处、36个无障碍旅游公厕、29家星级宾馆、机场、火车站、景区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充分利用每年“助残日”、“爱耳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
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各级残联组织得到了加强,市县两级残联进行了机构改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成了县级残联“四位一体”、乡镇残联“三位一体”建设工作,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残疾人工作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成立了5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和评议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残联的代表、服务和管理功能;积极推动社区残疾人工作,我市现有城市社区313个,已建社区残疾人协会237个,在整合完成的社区中有80%的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协会,70%的社区配备专职委员,60%的社区有残疾人活动室;全市除三所特教学校外,各县(市)区普通学校附设了弱智儿童少年辅导班,“随班就读”校点108个,在校生2000余名;各县(市)区成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法律维权服务等服务机构;“十五”期间市政府安排了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395万元。
(三)残疾人的扶持措施到位,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
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了市扶贫工作计划,各级残联进入当地政府扶贫领导小组。市政府转发了市级13个部门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了我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建立了我市关爱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活动,市县两级政府共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残疾人脱贫,争取到位400万元中央康复扶贫贷款,使45800名残疾人基本脱贫,逐步实现由“救济型助残扶贫”到“开发型助残扶贫”的根本转变;投入建设资金900多万元对1181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极度危房和危房进行建设和改造;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得到落实,城乡生活困难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市共有6500多户城镇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个县区在个人享有的低保标准上又提高20%,14452户共计38225名农村残疾人特困户纳入救济,3800余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工作逐步开始试行;各地开展了“春蕾计划”、“幸福工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救助活动;认真落实《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共安置12000余名残疾人就业,扶持7500多人个体就业,盲人从业300余人,城镇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加大了对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培训人数达到25000余人次;成立了昆明市保健按摩师职业技能培训站,出台了市级按摩行业管理规定,办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登记手续208家,完成保健按摩师培训450名,为90%以上参加培训的盲人解决了就业;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化的康复工作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康复工作,为25000多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和服务;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轨道,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从2005年起,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全市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达到95%以上,初中入学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了长江新里程计划――盲童入学项目、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彩票公益金助学、扶残助学轮助制、集善嘉年华助学等扶残助学项目,有11148名残疾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得到资助;残疾人社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进一步活跃,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取得丰硕的成果,在全省第八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中昆明代表团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奖牌总数第一、金牌总数第一的优异成绩。在第五届云南省残疾人文艺汇演中,昆明代表团获得多项一等奖的好成绩。在雅典残奥会上,我市有大批残疾人体育运动员入选国家队,在特奥会上取得了5块金牌、4块铜牌、2块银牌,并破三项世界纪录等突出的成绩,充分展示了我市残疾人的精神风貌。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打下了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还有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保障,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康复、脱贫、社会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
二、昆明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这个主题,从构建和谐昆明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以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提升服务水平为基础,以脱贫解困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为重点,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为目的,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努力使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领先全省,达到西部一流,全国先进的水平。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2万多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更加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昆明市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考虑,同步实施,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的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县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走上小康生活之路。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县区要抓住发展的机遇,加大残疾人工作力度,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地为残疾人办实事。
――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一五”规划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扶贫与社会保障
任务指标
――扶持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
――帮助3万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5700余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全市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残疾职工普遍纳入社会保险,扩大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覆盖面。
主要措施
1.将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我市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重点扶持。在整村推进、劳务输出、产业开发、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挂钩帮扶等项目中优先照顾有发展能力的残疾人,对有发展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户在政策、资金、物质、项目等方面重点保障。
2.每年争取中国专项彩票公益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进行改造,五年共计5700户,总投入2850万元。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家庭,纳入城镇廉租房保障制度;对住房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实行实物配租。
3.争取政府扶贫资金办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基地+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使基地在残疾人的扶贫开发培训工作中发挥扶贫和安置就业、辐射带动、示范培训、提供信息、连接市场的作用。
4.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和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和救助范围, 并适当提高保障标准。依法规范残疾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地方,对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使贫困残疾人有饭吃、有房住、有学上、病有所医等基本保障。
(二)教育
任务指标
――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使每个残疾人和残疾家庭子女都能接受教育。
――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促进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都能进入大中专学校学习。
――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扶残助学工作,建立健全扶残助学的长效工作机制,政府要加大特教经费的投入,进一步拓展捐资助学渠道,逐步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水平和层次,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入学率和整体素质。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的政策,拓展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使符合条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残疾学生都能进入大中专学校学习。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的资金,帮助300名考取普通高中及大中专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子女入学。
3.利用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动员与宣传,多方筹措资金,多种形式助学,不断扩大资助范围和拓展扶残助学领域。
5.依据有关扶残助学政策,全面落实贫困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政策。
(三)就业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
――依据有关政策,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执法监察,提高就业率。新增1.5万人次各类残疾人就业,其中农村12500人次,城镇2500人次。
――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的力度,在“十一五”期间对城乡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3万人次,其中为农村残疾人开展各类培训25000人次,城镇残疾人5000人次,盲人按摩1000人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主要措施
1.依据省市有关就业政策,全面推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
3.政府加大对残疾人培训经费投入以及依托科技、扶贫、劳动力转移等社会培训机构,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每年对6000余名残疾人进行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劳动技能和就业前培训。拓展残疾人就业途径,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4.鼓励社会依法开办福利企业,进一步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扩大残疾人集中就业.依据有关政策制定、落实残疾人从事集体从业、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5.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加大残疾人劳动保障宣传力度,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发挥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对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状况、失业登记等综合管理。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促进各单位依法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
(四)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任务指标:完成昆明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学校和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管理。
主要措施:
1.将昆明市残疾人技能培训学校和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设一个集康复医疗训练、特殊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用品用具供应、体能锻炼、体育竞技训练以及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的专门性服务场所,方便和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2.各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无障碍标准进行改造,综合服务设施要根据残疾人的需要,开展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用品用具供应等活动,建立残疾人之家,切实为残疾人服务。
3.根据云残发[2002]31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备配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确保列入计划的每一个中心都按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的要求,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对已建好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安排补助资金,用于设备配置。
(五)康复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2000例、免费为500名贫困低视力患者配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00名、为5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为2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为30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为250名成年肢残者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为200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培训、为14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药品、为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辅助器具6000件、为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500例(其中:小腿400例,大腿100例)。
――推广CBM(国际克利斯托夫防盲协会)国际合作项目的经验,使CBM项目在“十一五”时期逐步向14个县(市)区推广。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康复机构为主导、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
2.加强残疾人康复事业基础建设,探索康复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形成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与机制。
3.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健全聋儿康复网络,办好聋儿家长培训;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强化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7.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通过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建立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增强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面。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特殊辅助器具。
8.根据国际合作项目CBR(社区康复)在西山,盘龙区试点的经验,围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要求,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扩展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十一五期间,五华、官渡、晋宁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开展此项目。各县区要积极做好康复员选拔及培训的准备工作,将康复员工资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9.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六)文化、体育
任务指标
――开发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实现体育资源共享,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继续保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创作文化艺术精品作品,培养一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
――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的总体要求,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有所增加,增强残疾人体质。
――保持残疾人体育在全省的领先地位,继续培养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中夺取金牌为国争光的昆明市优秀运动员。
主要措施
1.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相关便利服务,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种群众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促进残健交流,社会和谐进步。
2.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残疾人基层文化平台。80%以上的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及其它文化场所,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3.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残疾人图书馆,并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服务。
4.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以昆明市盲哑学校为依托,借助昆明市艺术院校、艺术团体的力量,努力培训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逐步开展与国内外残疾人的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各类艺术创作,力争多出精品。
5.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建立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残疾人体育协会要充分发挥管理和指导作用。
6.全民健身活动要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并对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给予优惠。
7.举办第四届昆明市残疾人运动会,举办第四届昆明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激励机制。
(七)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大力营造人道主义氛围。
――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健全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影视作品配字幕”,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事业专题专栏节目。
――大力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依托公共媒体广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增强公众人道主义观念;开展“人道主义进校园”活动,将人道主义思想和自强不息精神有机地融入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活动。
2.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助残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
3.成立“昆明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
4.实现“影视作品配字幕”;推进综合性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大型门户网站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专栏;
(八)维权和无障碍建设
任务指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和小城镇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初步形成全市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组织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昆明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同时做好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及修改工作,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国家颁发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制定昆明市实施办法。制定昆明市残疾人优待规定,落实扶持贫困残疾人的保障措施。
2.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市“五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3.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
4.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大对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5.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依法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切实加强城市民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成立无障碍建设专家组,加强技术咨询指导。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无障碍建设的宣传,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
6.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抓好人员培训,加强部门协调,进行科学安排,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残疾人抽样调查,确保调查数据准确无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制定新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完善残疾人联合会系统网络建设,实现各级残疾人联合会间的网络互联和信息资源共享。
――推动残联办公专用业务网的建设,实现内部电子公文办公自动化,开发实施业务数据库系统,构建基础数据库,建立残联电子邮件系统。
――建立昆明市残联公众信息网。
――完善残联系统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管理。
――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运用。
主要措施
1.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的普及培训,以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化专业机构为骨干,以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基础,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建立昆明市残联网站,面向社会宣传残疾人事业,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的信息服务,为基层残联和残疾人提供一个宣传、交流、学习和反映问题的平台。
3.实现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局域网的连接,逐步建立全市残联系统业务应用平台,并向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延伸,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
4.开发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服务能力,使其能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登记查询和业务管理,实现市残联与区县残联就业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传递。
5.开发统计软件(加快“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软件”的推广应用),推进统计改革,规范统计工作,加快数据电子化,提高数据准确性和质量。
(十)残疾人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
――健全、完善专门协会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
――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
主要措施
1、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认真贯彻《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贯彻落实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上一级残联要协助地方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双管”工作,配备好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建设“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加快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中青年干部及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配备工作进度,促进残联干部的交流。
4、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管理”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6、组织好“昆明市残疾人自强模范”、“昆明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昆明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昆明市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同时,推荐先进典型参加全国、全省评选。
7、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领证率达到90%。
8、增强基层残联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使基层残疾人组织能够进一步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十一)社区残疾人工作
任务指标:把残疾人工作融入社区,动员社会,资源共享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
2.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在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地方各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建设的内容;按照“一建三有”的原则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3.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反映残疾人意见和需求,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县(市)区、街道残联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协会的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措施。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高尚的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昆明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依据本纲要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