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春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8:07:21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筑府办发[2006]3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视频会议和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春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工作,防止疫情发生与扩散,保障畜禽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现就今年春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年之计在于春”。抓好春防工作,对于做好全年动物防疫工作,促进有效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证畜禽业稳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全球暴发流行,呈现新的流行特征,一是全球禽流感疫情扩散速度加快,二是人感染病例持续增加,死亡病例不断上升,三是发现H7亚型禽流感病毒的国家和地区呈增加趋势,四是随着季节变化,候鸟迁徙频繁,禽流感传播概率增加。
从国内疫情形势看,今年春季仍有大范围散发疫情的可能。去年秋季集中免疫的家禽目前已逐步超过免疫保护期,感染疫病的危险增加。部分偏远农村散养家禽免疫工作难度大,还存在漏免情况。春季种禽调运频繁、家禽补栏量大、活禽大范围调运极易造成病原扩散,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加大。
鉴于目前的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抓好春防工作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抓好春防工作对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严阵以待,统筹考虑,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春季防疫工作。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春季防疫工作
市农业局已于2006的3月1日全面启动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控工作,300余万元的防疫物资已发放至各区、市、县,全市春防工作必须按照要求于4月30日前全面结束。
各区、市、县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今年我市春防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春季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原则,进一步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区、市、县要尽快制定本辖区内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对春防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
(一)加强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继续做好家禽的强制免疫,尤其是养殖小区、种禽场、蛋禽场、有一定规模的养禽场等禽类饲养密集区域,在前阶段免疫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免疫密度要达100%。
对于其他动物疫病免疫,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猪瘟、鸡新城疫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方案,指导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做好免疫工作。
(二)制定免疫监测方案
各区、市、县要制定免疫监测方案,加强免疫效果监测,配合贵阳市农业局做好疫情监测,特别是养禽密集区域、禽类及产品交易场所、水禽饲养区域的定点监测,尤其要配合做好今年5月的定点监测,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同时将监测结果报贵州省兽防站。
(三)建立完善免疫档案
各区、市、县兽防部门要督促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养殖户饲养的家禽建立免疫档案,要有免疫卡,记录免疫所用的疫苗种类和免疫时间等基本情况。
(四)加强对调运动物免疫情况的监督管理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必须严格核查免疫情况。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雏禽应标明相应的种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跨省调运的其它非屠宰家禽,距最后一次免疫超过3个月的,要在调运2周前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五)加强疫苗的接收和保存登记工作
各级动物防疫部门要认真做好疫苗的接收、登记和保存,确保疫苗不失效,同时便于免疫效果的跟踪监测。
(六)要强化动物疫情报告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的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依法处理,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要切实加强完善、建立和实施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做到定员、定岗,信息畅通,反映及时,处置有力。
(七)加强检疫监管
各地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于出栏、出售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对于屠宰的动物,驻厂(点)必须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确保检疫率达100%。要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要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确认和处理工作。
(八)强化人感染禽流感处置措施
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病例时,卫生部门和兽医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患者所在地、近期活动区域及周边地区开展家禽流行病学调查,采集家禽、候鸟样品进行检测,排查疫情。分析查找人感染禽流感的原因和途径。一旦发现家禽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灭疫情,并做好参加扑疫人员的防护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高度,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政府和业务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做到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构建“政府负总责”的防疫管理体系。
(二)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春防工作督查方案,组织力量对春防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疫情发生的问题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免疫效果监测制度、免疫档案管理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市春防工作进监督检查,促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确保我市不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促进我市畜禽业的健康发展,为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