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等单位关于扶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08:08:19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湘政办发[2003]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扶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扶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加快草食动物发展步伐,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农民增收途径,结合我省草食动物产业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草食动物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发展草食动物要充分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产业化经营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扶优扶强的政策措施,建成布局合理、机制灵活、品牌突出的现代草食动物产业。到2007年,全省出栏牛达到300万头(其中优质杂交肉牛100万头),出栏羊1000万只,存栏奶牛8万头;草食动物肉类产量达到70万吨,占肉类总产量比重由目前的5%提高到12%,草食动物产值达到106亿元,占畜牧业的比重由目前的8.5%扩大到15%;活畜优质率达到40%,产品深加工率达到20%。

二、加快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建设。根据资源条件和生产基础,按照龙头企业发展需要,确保建设宁乡县、浏阳市、茶陵县、汨罗市、君山区、华容县、平江县、岳阳县、沅江市、安化县、大通湖区、南县、涟源市、新化县、湘乡市、耒阳市、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道县、江永县、城步县、新宁县、邵阳县、桑植县、慈利县、永定区、新晃县、通道县、澧县、鼎城区、桃源县、石门县、永顺县、凤凰县等省级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县。基地县重点发展繁殖大户、育肥大户。对饲养能繁母牛达到30头以上、年繁育杂交牛20头以上的专业大户,按每头能繁母牛200元由省财政予以补助。在2003年安排退耕还草8万亩计划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并重点安排生产基地县退耕还草投资。

三、大力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要加大对加华牛业、亚华乳业、天华牧业、阳光乳业、湘西喜阳集团等龙头企业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鼓励企业依托品牌和经济技术优势,通过兼并。联合、合作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扩大经营规模。对龙头企业经审批立项的草食动物良种繁育和疫病防治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5%由省计委予以补助;利用银行贷款进行草食动物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的省级龙头企业,按照企业、财政各负担50%的比例从省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中予以贴息。积极培育草食动物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等中介组织和各种类型的专业大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从2004年开始,对在推动草食动物发展中成效突出的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县的草食动物行业协会,每县选择1个协会,前2年由省财政奖励5万元。深化和完善“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积极推广加华牛业实行公司负责提供幼牛等生产资料、信用社负责生产资金信贷投入、畜牧部门负责配种饲养技术服务、农户负责养牛、保险公司负责养牛保险、公司负责收购成牛加工销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保障合同执行的“加华模式”,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加快品种引进和改良。切实落实省政府湘政发[2001]1号文件规定的各项补贴、贴息、奖励等政策。加快完善省家畜育种站、市州贮氮站、县市区冷配站、乡镇品改点四级品改体系。大力开展经济杂交,突出抓好牛羊的冷冻精液配种,努力提高冷配比重,迅速提高商品畜优质率。加快优良种畜扩繁,每引进一头西门塔尔、安格斯等良种公牛,由省财政予以补助1000元。推行见母就留、先留后选、禁宰母牛、奖励繁殖的措施,扩大母牛群体。开展种公牛普查并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淘汰劣质种公牛。对省主管部门确定的湘西黄牛、湘东黑山羊、马头山羊的保种区、保种场,经注册登记的良种按照每头牛100元、每只羊20元由省财政予以补助。

五、抓好疫病防治和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积极推行草食动物防疫承包制,实行强制免疫,全面实施免疫标识制度,尽快形成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主,运输监督与市场监督相结合的草食动物检疫新格局。全省重大疫病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区域、重点畜群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全省牛、羊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5%以下。由省畜牧水产局每年选择10个左右基建地县的县级防检站,按每个10万元进行改造和建设。加快制定湘西黄牛、湘东黑山羊、石门马头羊标准以及原料奶和奶品质量标准,建立优质肉牛评定分级方法与标准,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按照国际国内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加快相关认证和卫生注册的步伐。

六、支持基地县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品种改良和疫病防治技术服务体系,省计委和省畜牧水产局重点支持草食动物生产基地县的县、乡两级品种改良网络和重点乡(镇)的兽医站建设。按照每个品改站5-10万元的标准,每年建设或改造10个左右生产基地县的县级草食动物品改站,省畜牧水产局对年冷配改良牛达到4000头以上的县品改站,按照每个3万元予以补助;对存栏能繁母牛达到2000头以上、冷配改良牛400头以上的乡(镇)的兽医站,每个补助1万元进行改造和建设。

七、以优惠政策促进草食动物发展。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农民可以将生产能力低、生产条件差的一般耕地改为草场,种植牧草或饲料作物,建造临时性畜牧场和饲养场,发展草食动物养殖业。非固化、临时性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对永久性畜禽养殖用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手续。允许草食动物养殖场(户)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通过租赁、承包、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对新上生产、加工项目,在城建配套、环保等项目收费上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对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养殖业大户的生产用电要给予大力支持,电价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大对草食动物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开展草食动物饲养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信贷业务,满足农户生产资金需要。保险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增加草食动物险种,探索开展调运、生产及其它灾害性的保险业务。在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改项目的安排中,要重点支持畜产品加工项目。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扶持饲料工业发展、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加快草食动物专用饲料生产和推广应用。

八、建立联合协调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草食动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有关部门要将草食动物发展作为重点,逐步加大技术力度。建立草食动物发展投入联合协调机制,对具体参与草食动物养殖、品改、加工的企业和个人,无论所有制如何,均可给予相应的贴息、补助和奖励。在每年的12月份,由省政府组织,召集计委、财政、农办、农业、乡镇企业、扶贫等部门,研究下一年度草食动物发展内容,确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良种引进和品种改良等方面的建设内容,以项目为纽带,在不改变现有投资管理模式和用途的前提下,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养殖业发展资金、财政支出资金、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乡镇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整合,根据确定的贷款贴息政策和资金补助政策,集中投入,推进草食动物产业快速发展。各市州在省扶持的基础上,要加大投入,解决草食动物发展存在的问题。上述有关补助政策暂定3年,以后再视情况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九、加强发展草食动物的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发展草食动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草食动物发展基地县要成立草食动物发展领导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要进一步优化草食动物发展环境,严禁设立有碍草食动物及其加工制品流通的各种关卡,确保货畅其流;严禁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使农民真正从发展草食动物生产中得到实惠,确保草食动物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省计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二○○三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