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厅公路字[2006]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公路科学研究院、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
为做好2007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征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规范制修订以构建“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科学有效”的标准规范体系为目标,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行业和节约型行业为主攻方向。
二、2007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重点围绕质量、安全、耐久、环保、节约等内容,涉及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范围。
三、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规范项目制修订时间跨度一般不超过2年。申报项目请按《2007年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立项申报表》要求填报(见附件)。
请你们负责组织征集本区域内(或所属)单位的申报项目工作,经筛选同意后于1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公路司工程技术处。
联系人:杨屹东、李春风
联系电话(传真):010-65292718,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编:1007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2007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规范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申报项目制修订主编单位
项目名称 | |||
制订或修订 | (填写制订或修订) | 修订标准编号 | |
二、现状与必要性:(本项内容应不超过1000字,应反映存在问题及工作基础)
?? 本申请表填报要求: |
三、主要内容及工作方案(本栏内容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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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项目制修订主编单位和拟参编单位及分工 |
五、编写组组长及主要起草人员相关业绩 (一、编写组(或专题组)组长应符合以下要求: 为主编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具有从事与该标准内容有关的工作十年以上的经验或有关专长; 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熟悉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并具有一定的书面表达能力; 起草标准正文的有关章节。二、主要起草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从事与该标准内容有关的工作五年以上(专题项目三年以上)的经验或有关专长; 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起草标准正文的有关章节。??? 三、编写组组长姓名、年龄、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相关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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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计划 按标准编写工作阶段安排进度计划;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时间不宜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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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制修订主编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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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
九、审批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
十、其它 |
十一、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序号 | 计费项目 | 计算方法 | 合计 | |||
1 | 编写人员人工费 | 职称 | 人月费 | 工作人月数 | 小计 | |
正高工 | 0.4 | |||||
高工 | 0.3 | |||||
工程师 | 0.2 | |||||
2 | 试验研究费 | 项目费用支出细目(含人工、材料、设备,应与本报告第三项主要内容与工作方案对应) | ||||
3 | 差旅费(应与工作方案对应) | 调研地点 | 人次 | 人次费 | 小计 | |
(1) | ||||||
(2) | ||||||
(3) | ||||||
4 | 资料费 | 资料题目及对应费用 | ||||
5 | 会议费 | 参加人数 | 天数 | 小计 | ||
编制大纲审查 | ||||||
征求意见会 | ||||||
送审稿审查 | ||||||
编写组工作会 | ||||||
6 | 文稿打印费 | |||||
7 | 其它费 | |||||
8 | 总校费 | (1+2+3+4+5+6+7)*5% | ||||
9 | 管理费 | (1+2+3+4+5+6+7)*10% | ||||
10 | 总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