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2003年烤烟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03:41:13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黔府发[2002]001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2年全省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烟农的共同努力,在大灾之年取得了较好成绩,烟叶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等级结构有所改善,基本完成国家烤烟生产收购任务。为了认真抓好2003年全省烤烟工作,确保完成烤烟生产收购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3年全省烤烟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
2003年,全省烤烟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九届二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和“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优化结构”的工作重点。
要加大科教兴烟和烟水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减少灾害性损失,努力提高上中等烟特别是上等烟比重。要推进烟叶市场化进程,狠抓基础,狠抓质量,进一步扩大贵州烟叶在全国各大卷烟厂原料供应中的份额。要按照收购计划530万担、种植面积265万亩的任务,认真抓好种植面积约定、产购合同签订、物资供应、技术措施等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省烤烟上等烟比例达到30%以上,上中等烟比例达到92%以上,下低等烟比例控制在8%以内,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二、狠抓规范管理,认真落实烤烟生产收购政策?
(一)实行种植申请制、产购合同制。各地、州、市要将省下达的国家烤烟生产收购计划,按照“生态、质量、市场、效益”的原则,分解到有关县(市、区),落实到主产乡(镇)。2003年全省烤烟种植实行申请制度,由烟农自愿提出申请,烟草部门核实后,按国家计划与烟农逐户签订产购合同。合同要在育苗时一步签订到位,让烟农清楚种烟品种、面积、售烟等级、数量、比例等,杜绝空合同。建立烟农档案,对烟农实行“户籍化”管理。合同规定的等级、数量,要保证收购;合同外的烟叶,一律不准收购。对因丰收原因形成超计划的应收等级的烟叶,经地、州、市烟草部门申报和省烟草部门同意后,放在次年1月1日后收购,并抵顶该地、州、市次年烟叶收购计划。?
(二)继续实行烤烟生产扶持政策和优质烟目标考核奖励政策。为了稳定烟农生产优质烟叶的积极性,2003年对签订烤烟产购合同的农户,仍采取产前以物化方式加大生产投入,主要用于烤烟专用肥、种子、农膜、农药、烤房改造和技术推广的补贴。烟草部门继续执行面上生产每亩扶持60元、基地生产每亩扶持100元的政策;烟叶产区的县级财政要按不低于上年烤烟农业特产税收入10%的比例安排资金扶持烤烟生产。各地、州、市要根据财力情况,安排部分资金扶持烤烟生产。要采取以物放贷、小额扶贫贷款、小额信贷等办法,帮助烟农加大产前投入,购足肥料等生产物资,保证生产需要。?
对完成《贵州省2003年烤烟生产收购目标责任书》规定指标、不超计划收购和无抢购烟叶行为的各州、市政府和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按照《贵州省2003年烤烟生产收购目标考核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文下发。奖励在次年全省烤烟移栽现场会上兑现。对产烟县(市、区)政府的奖励,由各州、市政府和地区行署制定标准并兑现。?
(三)实行开秤验收制,严格执行烤烟收购政策和价税政策。为了加强后期田间管理,提高烟叶采收成熟度,要适当推迟烟叶收购时间,实行开秤验收制。凡田间管理经地(州、市)、县(市、区)烟草部门检查验收未合格的,不准开秤收购烟叶;开秤后放弃田间管理的,一经查实,由上级烟草部门责令其暂停收购,待整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收购。?
要按计划、按合同、按国家烤烟标准和国家烤烟收购价格收购烟叶。全面推行初分预检制和封闭式收购,严禁压级压价、提级提价收购,严禁抬级抬价上调。对与省外二价区接壤收购站、点部分等级烟叶的收购价格,继续实行与省外二价区烟叶收购价格持平或半持平政策。
具体办法由省物价局、省烟草专卖局在收购前共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市场滞销的上杂一(B?1K)、上杂二(B?2K)、上杂三(B?3K)、上柠四(B?4L)、上桔四(B?4F)、青烟一(GY?1)、青烟二(GY?2)7个等级烟叶,继续坚持不予收购的规定。对出口或内销有订单的烟叶,经省烟草公司批准后,实行以销定购,纳入收购计划管理。?
烤烟农业特产税的征收,按国家规定税率和烤烟三价区实际收购价款计征。各级政府和烟草部门投入烤烟生产的肥料、农药、农膜、烤房改造、新技术推广补贴、收购环节与省外二价区收购价格实行持平或半持平增加的开支,不计征烤烟农业特产税。2003年烤烟农业特产税原则上应在烤烟收购过程中分月征收。对收购资金确有困难的地方,可从当年11月开始征收,以缓解收购资金紧张的矛盾。烟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促进货款及时回笼,确保烤烟农业特产税年底全部缴纳入库。对因丰收原因形成超计划的应收等级的烟叶,按规定在次年1月1日后收购的,其烤烟农业特产税在次年征收。各地不得出台其他征税、包税、缴纳过头税等违规办法。
三、坚持科教兴烟,提高烟叶质量,扩大市场份额
全省烤烟生产必须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切实提高烟叶质量,增加上中等烟比重。?
(一)加大烤烟种植计划和种植布局调整力度。2003年暂不对各地、州、市的烤烟生产收购计划进行调整,维持2002年的计划不变,但各地、州、市和县(市、区)要加大县与县之间和乡(镇)之间种植计划、种植布局调整的力度,把有限的计划指标安排在有烟叶订单、生态条件好、烟叶质量优、市场销售畅、货款回笼及时、经济效益高的主产县(市、区)和乡(镇),坚决克服计划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进一步优化种植区域、种烟土地和种烟农户。原收购量在2万担以下的县(市、区)和原收购量在2千担以下的乡(镇),原则上不再安排种植计划。但对生态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烟叶质量优、原收购量不足2万担的县(市、区),可安排在2至3个乡(镇)集中种植。?
(二)继续搞好烟水配套工程建设。要把烟水配套工程纳入农田基本建设规划,重点放在烤烟种植规划区域内,逐年实施。主产县(市、区)要将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等资金,向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倾斜;要抓住今冬明春有利时机,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水利部门牵头,烟草等有关部门配合,农民自愿投劳,把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好、使用好、保护好。农业、水利、烟草等有关科研部门和技术推广部门要在水源条件好的地方,进行烟地滴灌试验,把灾害性气候因素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加大科教兴烟力度。2003年各地要在继续狠抓烤烟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的基础上,重点在漂浮(托盘)育苗、种植密度、平衡施肥、成熟采收四项技术措施的落实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使我省烟叶在特色、质量、信誉、效益等方面有明显的进步和提高。各级政府和烟草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和帮助烟农搞好成熟采摘、科学烘烤,把可能产生7个不予收购等级的烟叶,处理在田间、减少在烘烤环节。省烟草公司要从生产技术、政策措施、开发资金、市场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制定国际型优质烟叶开发的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条件适宜的地方认真加以组织实施,增加贵州烟叶出口量。?
四、切实加强对烤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巩固提高烤烟支柱产业地位
烤烟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烤烟工作的领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搞好组织协调和各项服务,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政府和烟草等有关部门,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保证烤烟政策落到实处。进入收购后,要组织两支队伍开展工作:一支队伍以烟草技术人员为主,抓好烟叶收购;另一支队伍以各级行政干部和烤烟辅导员为主,指导烟农搞好田间管理、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初分预检,组织烟农按照约时定点的要求交售烟叶。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确保收购资金及时供应,保证计划内烟叶收购,取信于民。各级公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烟草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烤烟生产收购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正常的烤烟生产收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