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东宁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2020年07月20日20:30:06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函[2006]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在东宁口岸开展口岸签证业务的请示》(黑政发(2005)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在东宁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