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广东商业街、香港商业街、澳门商业街、中国-东盟商务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委会[2005]2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及对外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及对外联络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罗大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朱沫市"三街一区"办主任、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菊如市外事办主任
黄定坚市建委副主任
李伟时市国土局副局长
汪玲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志慧市世行办副主任
卢卫市城建投资发展总公司副书记
二、工作分工
1、罗大光:负责协调小组全面工作。
2、朱 沫、黄定坚:负责规划、用地、建设等方面工作。
3、黄菊如、李伟时、卢 卫:负责对外联络、接待等方面工作。
4、刘志慧:负责外文信函翻译及接待翻译等方面工作。
5、汪 玲:负责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依法行政。
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广东商业街、香港商业街、澳门商业街、中国-东盟商务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委会[2005]2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及对外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建设及对外联络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罗大光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朱沫市"三街一区"办主任、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菊如市外事办主任
黄定坚市建委副主任
李伟时市国土局副局长
汪玲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志慧市世行办副主任
卢卫市城建投资发展总公司副书记
二、工作分工
1、罗大光:负责协调小组全面工作。
2、朱 沫、黄定坚:负责规划、用地、建设等方面工作。
3、黄菊如、李伟时、卢 卫:负责对外联络、接待等方面工作。
4、刘志慧:负责外文信函翻译及接待翻译等方面工作。
5、汪 玲:负责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