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淄知字[2011]27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专利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县(市、区)以上专利工作管理部门;
2、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
3、市级以上科研机构;
4、省属、部属大专院校;
5、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合格的专利中介机构。
二、统计方法和责任分工
2011年专利统计继续采取“分级汇总”的统计方法,遵从“辖区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各区县知识产权(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的市(区)直、中央及省属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专利中介机构的情况统计。
三、报送时间要求
基层表务必于2010年1月5日前报送淄博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同时将基层表的电子邮件发送至规划发展科电子信箱 :zb3178957@126.com
四、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利统计工作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把专利统计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精密部署,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把关,确保统计质量。做到不漏报,不漏填,各项目数字真实有效,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五、注意事项
1、认真研究基层表的各类数量关系,保证平衡。
2、基层表样式可从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sdpatent.gov.cn
联系人:江海春
联系电话: 3178957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发布文号: 淄知字[2011]27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专利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县(市、区)以上专利工作管理部门;
2、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
3、市级以上科研机构;
4、省属、部属大专院校;
5、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合格的专利中介机构。
二、统计方法和责任分工
2011年专利统计继续采取“分级汇总”的统计方法,遵从“辖区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各区县知识产权(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的市(区)直、中央及省属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专利中介机构的情况统计。
三、报送时间要求
基层表务必于2010年1月5日前报送淄博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同时将基层表的电子邮件发送至规划发展科电子信箱 :zb3178957@126.com
四、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利统计工作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把专利统计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精密部署,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把关,确保统计质量。做到不漏报,不漏填,各项目数字真实有效,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五、注意事项
1、认真研究基层表的各类数量关系,保证平衡。
2、基层表样式可从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sdpatent.gov.cn
联系人:江海春
联系电话: 3178957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