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和政办发[2011]142号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落实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5)》和《关于调整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塔行办发〔2011〕39号)精神,为促进我县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孟 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巴图那生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邓 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维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卫东 县财政局局长
那日苏 县司法局局长
王 剑 县农业局局长
张建国 县林业局局长
巴合提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巴格达 县卫生局局长
王丽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包生文 县科协主席
马力明 县工商局局长
赛永亮 县国税局局长
张 涛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春香 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波拉提汗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肖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迪力娜尔 县党校副校长
魏东梅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孟克巴特 县地税局副局长
魏绪娟 县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巴音孟克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包生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发布文号: 和政办发[2011]142号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落实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5)》和《关于调整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塔行办发〔2011〕39号)精神,为促进我县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孟 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巴图那生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邓 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维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卫东 县财政局局长
那日苏 县司法局局长
王 剑 县农业局局长
张建国 县林业局局长
巴合提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巴格达 县卫生局局长
王丽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包生文 县科协主席
马力明 县工商局局长
赛永亮 县国税局局长
张 涛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春香 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波拉提汗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肖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迪力娜尔 县党校副校长
魏东梅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孟克巴特 县地税局副局长
魏绪娟 县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巴音孟克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包生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