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没有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就可以更改。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