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绝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怎么办

2020年09月28日00:50:28

律师回答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