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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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