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2020年10月12日16:38:48

律师回答

如果公司是在法定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可以不付补偿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补偿金,是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