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夫妻离婚,可以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也不能分割属于一方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2、如果这位上门女婿对家庭付出较多(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补偿。当事人如果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和对方协议得到适当的帮助。对方有家暴等过错,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以上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