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鸟的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09日18:05:06

1.自己养鸟触犯法律吗

1:主要是看是什么鸟了;如果是国家保护动物那就是犯法了,在一个就是看这个鸟适合不适合人类去饲养(目前没有发现有什么鸟不适合养,但不能排除有这个可能),比如养鱼,不犯法吧,但是你知不知道北京的食人鱼事件,当时就是不让个人去养,也没有触犯哪条法律

2: 养鸟的同时你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坏境、市容市貌的前提下,都不违法,如果你的鸟部分白天晚上的叫的话,估计有人肯定会告你的,这种情况下你就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了。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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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在家里养鸟,国家让养吗

紧急扩散一下:针对目前夜间捕、(射)鸟的违法行为,目前林业部门正在组织开展“百日”执法活动,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各种利益与奇葩爱好,铤而走险拉网猎鸟,弹弓打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如果是麻雀、斑鸠等普通鸟类,猎捕数量在20羽以上,构成了刑事犯罪;如果是属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野生鸟类,猎捕一羽就会构成犯罪。

请各位弓友及时放下手中弹弓,以免触犯法律,林业公安部门将集中在夜间以乡村林区为重点,进行为期100天的巡查执法检查,请广大市民不要以身拭法!【图片】。

3.我国法律对于人们非法捕捉鸟类的行为是怎么处罚的

捕捉普通鸟儿20只以上可刑拘 “非法捕鸟后果很严重,”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建华表示,一个是涉及刑事处罚,比如说,非法捕获20只以上的普通鸟类,也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即可刑拘,而非法捕捉国家一级、二级野生保护鸟类一只,即可刑拘;还有就是行政处罚,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陈建华说,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按照《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收购、宰杀、运输、携带、贮存和邮寄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将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7日)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第三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第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 (三)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 (四)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4.鹦鹉法律什么时候规定的

所有的鹦鹉在野生动物保护名单内。

而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3月3日签订于华盛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第二十七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扩展资料案例:2016年5月,被告人王鹏因售卖6只家养鹦鹉(其中2只为小太阳鹦鹉,属濒危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

随后,公安机关在其宿舍查获该种鹦鹉35只、和尚鹦鹉9只、非洲鹦鹉1只,共计45只。2017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王鹏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一审判决后,王鹏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综合考虑到在王鹏家中查获的45只鹦鹉系待售,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多数涉案鹦鹉系人工驯养繁殖,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小于非法收购、出售纯野外生长、繁殖的鹦鹉。

综上,对王鹏可以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故依法改判上诉人王鹏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深圳“鹦鹉案”被告人二审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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