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规定是属于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不负责制定法律,其所作出的是司法解释。
所谓司法解释,就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法令)的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的补充规定。一般为了方便法律的实际应用而做出。
法律是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一般来说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法律,司法解释不能突破法律,否则违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
2.百度那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相关的法规与法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当搜索了某些敏感的字或者人物,就会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因受当地(中国)法律的限制,不合法的将不会被显示。
扩展资料: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参考资料:中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3.国家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种类,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是我国法的一部分,是我国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