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从业考试基本法律法规的重点是什么
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对推介、定价、配售、承销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存在违反相关规则规定情形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2.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有哪些
(一)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股票上市的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
股票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3。
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他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
订立上市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
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三)股票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一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他情况。
3.证券从业笔记具体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将由原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和证券发行与承销五个科目调整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相关考试大纲已在协会网站公告)。
具体考试改革公告将在协会网站另行发布。考试过了只给你个通过的证书,必须在证券公司工作后,该公司会为你申请执业资格证的。
从业资格证只是证明你可以在证券公司工作,和含金量的意义不一样。 希望高顿网校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笔记该记些什么
代办股份转让 一、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和业务范围 (一)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 所谓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在这项业务中,提供股份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是主办券商。
现阶段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的股票,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的公司和退市公司;二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挂牌公司。 (二)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范围 1。
主办业务范围 (1)对拟推荐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股份转让公司挂牌前,主办券商应完成初次辅导。
(2)办理所推荐的股份转让公司挂牌事宜。包括向协会提交推荐文件,办理所推荐公司股权确认,确定及调整所推荐公司的股份转让方式等。
(3)发布关于所推荐股份转让公司的分析报告。包括在挂牌前发布推荐报告,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布对定期报告的分析报告,以及在董事会就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地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存在的风险。
(4)指导和督促股份转让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5)对股份转让业务中出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则和协议及时处理并报协会备案,重大事项应立即报告协会。
(6)根据协会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 (7)协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代办业务范围 (1)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
(2)受托办理股份转让公司股权确认事宜。 (3)向投资者提示股份转让风险,与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委托协议书,接受投资者委托办理股份转让业务。
(4)根据协会或相关主办券商的要求,协助调查指定事项。 (5)协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代办股份转让的资格条件 (一)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协会会员资格,遵守协会自律规则,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
2。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运营1年以上。
3。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4。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5。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6。最近2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
8。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业务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备2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交易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业务,其他业务人员须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9。具有20家以上的营业部,且布局合理。
10。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11。具备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技术系统。
12。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5.证券市场法律法规重点公司法内容是什么
证券从业资格一般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科目2015年8月起开考,目前已公布考试大纲,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试教材预计于2016年年初出版。
查看最新证券从业考试教材信息>>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一、公司的种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三)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管辖该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分公司是指业务、资金、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和控制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四)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这是以公司的股票是否上市流通为标准对公司所作的一种分类。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有时泛指上市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 (五)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这是以公司的国籍为标准对公司所作的一种分类。
凡是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的公司,均为中国公司,是中国法人;反之均为外国公司。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一)合法经营原则 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即具有合法性,包括经营对象、经营方法、经营渠道等都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自主经营原则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享有自主经营权,或者说公司有权依法自主经营,这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的一项基本权利。
公司是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利益、独立的人格,有权独立地作出经营决策,自主决定经营内容、经营方法,组织经营活动,不受来自公司外的非法的干预。 (三)自负盈亏原则 公司对自主经营中所产生的经济后果自行负责,即获得盈利,由公司享有;出现亏损,也由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都是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四)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 公司作为经营的个体,总是在宏观经济的环境中运作,必然要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服从于国家总的经济政策,接受国家依法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
(五)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公司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应当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降低成本,增进效益,提高劳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也就是在公司经营活动中要遵循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
6.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笔记有哪些
第二节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募集 (一)开放式基金募集的程序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程序与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相似,也要经过申请、核准、发售、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二)申请募集文件 开放式基金应提交的申请募集文件项目与封闭式基金的基本相同,但开放式基金在一些文件的具体内容上与封闭式基金有所不同。 (三)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放式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四)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开放式基金的募集。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3个月。
(五)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发售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 (六)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1。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4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2。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不满足有关募集要求的,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重点与难点有哪些
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与监管架构 本章共有三节,分别是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证券市场监管体系、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为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是制定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地位、构架和体系,构成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若干法律文件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 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中的国家法律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于《刑法》,证券从业人员应重点掌握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及金融诈骗罪。对大纲所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是本章的一个难点。
第二节为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主要内容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证券市场监管的对象、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原则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的方式与手段、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和自律性监管机构。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派出机构─证券监管办公室,自律性监管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第三节为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是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证券交易市场的监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对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监督、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证券投资者的监管以及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等。这里既有对一般性概念的介绍,又有对我国具体情况的说明,从业人员对两方面均应掌握,并应以对我国目前监管立法和实践的了解作为重点。
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包括对操纵市场的监管、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和对欺诈客户行为的监管。我国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主要以《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为依据。
该办法对我国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8.证券从业会计学习笔记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证券从业考试资格复习备考方法解析,希望能对考试人员复习能有所帮助。
1.注重实用。 考试的大量内容是学员工作中要碰到的问题,包括各种目前实用的和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则、操作规程等,既是考试的重要内容,也是学员在工作中要用到的。
只是学员在工作中能只是侧重其中的某一方面而已。在学习当中,侧重从实用的角度进行学习,即符合考试有大量实物内容的特点,又帮助学员紧密联系实际工作,一举两得。
尤其是实际工作中就能接触到的东西,是很容易理解和记忆的。 2.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应该说,学员在工作之余进行学习,课程和相关法规的内容还是很多的。大量的知识点和政策法规要学习,记忆量是相当大的。
一般学员都会有畏难情绪。其实,这种考试并不是传统的需要“死记硬背”的考试方法,排除了简答题、论述题、填空题等题型,考试的目的是了解学员掌握知识面的情况。
如果学员理解了课程内容,应付考试就已经有一定的把握了。而且,理解也就是记忆的最好前提,尤其是学员通过学习在工作学以致用的前提。
3.全面系统学习。 学员对于参加考试的课程,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
对于课程的所有要点,必须全面掌握。很难说什么是重点,什么不是重点。
从一些重要的历史性的时间、地点、人物,到证券价值的决定、证券投资组合的模型,再到最新的政策法规的等等,都是考试的范围。全面学习并掌握了考试课程,应付考试可以说是游刃有余,胸有成竹。
任何投机取巧的方法,猜题、押题的方法,对付这样的考试,只能适得其反。 4.抓住要点。
在很短的时间内,学员要学习大量的课程内容和法律法规,学习任务很重,内容很多。面对繁杂的内容,学习的最佳方式是要抓住要点。
想完全记住课程所有内容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所以知识都有一个主次轻重,本丛书的一大特点是从浩繁的课程内容和相关法规中提炼出要点,以便学员消化吸收,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5. 条理化记忆。 根据人类大脑特点,人类的知识储存习惯条理化的方式,在学习过程中,学员如果能够适当进行总结,以知识树的方式进行储存,课程要点可以非常清晰地保留在学员的记忆里。
本丛书做了一些归纳,已经用框图的方式总结了很多课程要点,应该对学员会有很好的帮助。学员还可以自己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需要做一些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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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证券从业会计笔记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证券从业考试资格复习备考方法解析,希望能对考试人员复习能有所帮助。
1.注重实用。 考试的大量内容是学员工作中要碰到的问题,包括各种目前实用的和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则、操作规程等,既是考试的重要内容,也是学员在工作中要用到的。
只是学员在工作中能只是侧重其中的某一方面而已。在学习当中,侧重从实用的角度进行学习,即符合考试有大量实物内容的特点,又帮助学员紧密联系实际工作,一举两得。
尤其是实际工作中就能接触到的东西,是很容易理解和记忆的。 2.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应该说,学员在工作之余进行学习,课程和相关法规的内容还是很多的。大量的知识点和政策法规要学习,记忆量是相当大的。
一般学员都会有畏难情绪。其实,这种考试并不是传统的需要“死记硬背”的考试方法,排除了简答题、论述题、填空题等题型,考试的目的是了解学员掌握知识面的情况。
如果学员理解了课程内容,应付考试就已经有一定的把握了。而且,理解也就是记忆的最好前提,尤其是学员通过学习在工作学以致用的前提。
3.全面系统学习。 学员对于参加考试的课程,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
对于课程的所有要点,必须全面掌握。很难说什么是重点,什么不是重点。
从一些重要的历史性的时间、地点、人物,到证券价值的决定、证券投资组合的模型,再到最新的政策法规的等等,都是考试的范围。全面学习并掌握了考试课程,应付考试可以说是游刃有余,胸有成竹。
任何投机取巧的方法,猜题、押题的方法,对付这样的考试,只能适得其反。 4.抓住要点。
在很短的时间内,学员要学习大量的课程内容和法律法规,学习任务很重,内容很多。面对繁杂的内容,学习的最佳方式是要抓住要点。
想完全记住课程所有内容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所以知识都有一个主次轻重,本丛书的一大特点是从浩繁的课程内容和相关法规中提炼出要点,以便学员消化吸收,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5. 条理化记忆。 根据人类大脑特点,人类的知识储存习惯条理化的方式,在学习过程中,学员如果能够适当进行总结,以知识树的方式进行储存,课程要点可以非常清晰地保留在学员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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