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律法规培训知识简洁

2021年04月13日11:05:01

1.消防安全培训知识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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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勤奋的雪山松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1、《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水泵站)、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3、《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消防法》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5、单位消防工作

2.消防培训内容

消防培训有以下几点:一是火灾成因,首先是生活因素,例如炒菜取暖等操作不当。

其次就是安装和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的火灾,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火灾。二是要了解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是了解火灾逃生的技巧,如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制器材逃生,利用建筑物逃生或者是寻找避难处所逃生。四是懂得消防安全知识:1.要具备“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能力;2.要知道初期火灾现场处置程序,首先就是要拨打“119”,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火场警惕、初期火灾补救,还有就是协助消防灭火。

3.是要知道“五懂”:懂得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预防火灾措施;懂得灭火和应急疏散及火灾扑救;懂得火场逃生方法。4.是要掌握“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措施;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离。

5.是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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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我国《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说明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预防为主”,一是要做好宣传教育,使大家重视消防工作。

二是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和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三是确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保证措施落实。

例如公司制定的“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防消结合”是指我们在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及时扑灭发生的火灾。

首先要有思想准备,发生火灾时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指挥,快速扑灭。其次要有物资准备,也就是我们常见的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的消防设施。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 燃烧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 燃烧的条件 燃烧,俗称火。

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我们称之为燃烧。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

那么这个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就是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条件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缺一不可。

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自然界中的可燃物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

2、氧化剂(助燃物):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叫氧化剂,也称为助燃物。一般氧化剂主要是指空气中的氧,在空气中约占21%。

可燃物跟氧气的接触面积越大,氧气浓度越高,燃烧就越剧烈。 3、温度(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

引火源有很多种。明火是引火源,其中就包括我们抽烟的烟火,这就是我们公司为什么规定禁止在厂区吸烟的原因,你在厂区吸烟一旦周围可燃物、助燃条件存在就会引起火灾。

4、链式反应: 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并不等于燃烧的必然发生。在各必要条件的中,还有一个“量”的概念,这就是发生燃烧或持续燃烧的充分条件。

(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2)一定的氧气含量。

(3)一定的点火能量。(4)不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第二节 燃烧的类型 燃烧的类型有许多种,主要有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 1、闪燃 :是一定温度下,液体(固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

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闪点在消防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闪点是衡量物质火灾危险性的重要参数。液体的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2、着火: 可燃物质发生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的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燃点(又称为着火点),通俗来说就是引起着火的最低温度。燃点越低,越容易起火。

根据可燃物质的燃点高低,可以鉴别其火灾危险程度。 3、自燃 :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情况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燃烧称作自燃。

可燃物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是该物质的自燃点。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4、爆炸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分别增加或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爆炸时化学能或机械能转化为动能,释放出巨大能量,常见的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

①物理爆炸:由于液体变成蒸汽或者气体迅速膨胀,压力急速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如蒸汽锅炉,液化汽钢瓶等的爆炸。 ②化学爆炸:因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而发生的爆炸。

可燃气体和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属于此类化学爆炸, 在消防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的可燃性气体、蒸汽、粉尘、液滴与空气或其他氧化介质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的爆炸,这是我们要注意的。 第三节 燃烧产物的毒性 物质燃烧后产生的气体、热量、可见烟等全部物质叫做燃烧产物。

一、火场中热烟气的一般毒害作用 热烟气的一般毒害作用包括缺氧、高温气体对呼吸道的热损伤和烟尘对呼吸道的堵塞等。 1、缺氧 人无时无刻不在呼吸。

正常空气中氧气占21%(体积比例)。在火场中,由于可燃物的燃烧使火场中氧气的含量减少,特别是在密闭的环境中,一旦着火,火场中的氧气会迅速下降,会造成人头痛、呼吸急促、判断能力迟钝、意识不清甚至死亡。

2、高温气体的热损伤 火场中,由于可燃物多,火灾发展迅速,火场气体温度升高很快。根据一般室内火灾升温曲线,着火中心5分钟后即可升高到500摄氏度以上。

人体皮肤对温度很敏感。一般在120度时可忍受15分钟,145度时5分钟就无法忍受,在175度时不到1分钟皮肤便会造成灼伤。

人体呼吸系统的各类器官非常娇嫩,吸入高温气体会造成组织坏死甚至死亡。 3、热烟尘的毒害作用 火灾中的热烟尘由燃烧中析。

4.想知道消防常识,和一些最新的消防法律法规

逃生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灭火常识

1、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2、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

3、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4、救火时不要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前,先把灭火器摇动数次,使瓶内干粉松散;

2、拔下保险销,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喷射;

3、在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

4、灭火后防止复燃。

5.消防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新消防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6.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学习 培训目的及要求:学习《消防法》、熟知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任务 、明确单位消防工作规定。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二、培训内容:消防工作的性质 消防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是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义务消防队由企业单位行政、保卫、安全组织领导。

义务消防队是单位治安消防工作、预防火灾、自防自救的重要力量。三、培训内容:消防基本知识 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的现象。

燃烧的三要素:即燃烧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可燃物 ;助然物 ;着火源。常见的着火源: 明火 ;电火花 ;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高热物质和高温表面 ;雷击 ;自燃。

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五氧化磷、二氧化硫、氯化氢等有害气体和粉尘。四、培训内容: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 灭火器是一种常用的消防器材,具有轻便灵活灭火速度快等特点,主要扑救各类物质的初起火灾。

由于初起火灾范围小、火势弱是火灾扑救的最有利时机,所以正确使用灭火器扑救及时可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可能的人员伤亡。五、培训内容:火警处置程序 消防值班室接到报警信号后,指派消防巡查人员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机到现场确认火情;根据火场反馈的情况,应用对讲机或手动控制按钮向中控室反馈火警信息,并调配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到现场及时扑救;同时中控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系统设备,启用消防广播组织疏散;启动部门消防应急预案,拨打119报警;火警处理完毕后,做好火警信息记录,恢复消防设备的备警运行状态,以预防下一次火灾出现;如果发现火警误报,查以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记录。

六、培训内容:火灾扑救方法 隔离法:就是将火源处或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走,燃烧就会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窒息法:就是阻止空气进燃烧区或用不燃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于其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抑制法:就是使灭火剂叁与到燃烧反应历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使燃烧停止。

七、培训内容:扑救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措施 初起火警处置程序:一旦发现起火应冷静,在查看火情的同时及时报警;根据了解的情况和起火原因,采取切断电源、疏散人员等措施;人员密集场所先呼救、疏散人员;利用现场消防器材积极及时扑救。扑救火灾采取的措施:堵截火势防止蔓延;快攻施救控制火势;通气排烟减少损失;隔离分隔将火扑灭。

八、培训内容:紧急疏散与逃生 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广播组织疏散, 正确通报,组织人员疏导,防止人群混乱;按照火灾应急预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组织疏散,注意自我保护,通过烟雾区应采取低头弯腰姿势;严格服从组织指挥,控制人员情绪,阻止人员返回火场,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护;九、培训内容:灭火技能培训 现场操作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原则要领,熟知扑火灾的程序和应采取的措施;熟知本办公场所、本单位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水带的放置位置;根据办公场所的特点,防火重点区域模拟灾情,熟知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熟悉本单位疏散与逃生路线。扩展资料 消防的三懂四会、四个能力:三懂: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逃生:灭火器的使用:拔下保险销,一手提把手,另外一手握着喷嘴,站在上风处对着火焰根部,按压灭火器压把,将火扑灭。火场中逃生自救,将毛巾折三、四折,用水浸湿,捂住口鼻,弯下腰顺着地在商场注意身边的标、指示灯牌,找到出口逃出。

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严谨堵占疏散通道。严谨圈占消防栓、灭火器等器材,更不准挪为他用;消防卷帘下,禁止堆放商品、购物车等一切物品;配电箱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品,所有物品要与配电箱保持距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防安全培训教程。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符合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扩展资料

公安部在建设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了消防“四大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查处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单位应当成立消防检查组,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检查。

2、提高社会单位一开始组织消防的能力;发现火灾后一分钟内,各单位应成立两支队伍(消防一队和消防二队),组成消防一队。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疏散和逃生的能力;熟悉本单位疏散路线,熟悉疏散程序,熟悉遇险逃生设施的使用,熟悉消防逃生

4、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单位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掌握报警、消防、疏散等技能。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8.根据法律法规针对人多的行业进行的消防知识培训是什么发规

消防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消防档案;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重点防火标志;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三十五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九条 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公安部61号令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商场库房应符合:库存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

保证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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